对村民取暖用生物质燃料实施补贴,每吨补贴600元,每户每年不超过2吨。补贴时间暂定3年。
积极推广洁净型煤+高效环保炉具、生物质+专用炉具、空气能+太阳能、太阳能+电取暖模式,洁净煤、生物质成型燃料按照每户最高1500元的标准补助。
“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方式:“生物质+节能环保炉具”方式:
因地制宜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基地,到2020年,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力争达到10万吨。积极推广使用型煤、优质无烟块等洁净煤进行替代,鼓励推广“...
生物质燃料炉具补2600元/户,推广农村户用生物质燃料炉具等高效节能技术,大力推进生物质燃料替代散烧煤。暂不具备清洁取暖改造条件的地区推广使用清...
逐步实施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居民取暖土炕、土灶、小火炉煤改气、煤改电或洁净煤替代工程。到2020年累计完成100万户改造。因地...
对燃煤取暖户必须实现清洁煤全覆盖。协助落实生物质燃料。对其他区域的农户,继续实施洁净煤取暖全覆盖,包括2019年采暖季已配送型煤炉具及型煤的12....
对未实施取暖“煤改清洁能源”的村庄继续实施优质燃煤替代。农村住户优质燃煤补贴按照中标价格,市财政补贴200元/吨、农户自筹550元/吨,不足部分由区...
2020年争取到上级部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1905万元,通过试点的示范带动,建立覆盖全市的秸秆收集、运输、储存和加工利用体系,科学布局收储站点,建...
集中供暖暂时难以覆盖的,以旗县(市、区)或苏木乡镇为单元整体推进分散式清洁取暖。力争年底前城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旗县(市、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