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9月底前完成重点管控区域原煤散烧整治或清洁能源、清洁环保炉具替代工作。
济宁市出台了《2018年“集中供暖、气代煤、电代煤”范围外清洁煤推广使用实施方案》,市、县确定的集中供暖气代煤电代煤规划范围外全面实施清洁煤炭替...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民用清洁煤炭推广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
淄博市2018年全市民用清洁煤炭推广使用工作方案出台,民用清洁煤炭奖补120元/吨、节能环保炉具奖补150元/台。
为保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的顺利落实,进一步做好农村“煤改气”建设施工和生产运行的安全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
2017年12月2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做好北方地区“煤改电”供暖工作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强调未完成改造或已完成改造但电力暂无法供应的,...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关中地区“煤改气”有关工作的通知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
《滨州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
10月底前淄博市完成民用清洁煤炭(民用型煤、优质民用块煤、民用兰炭)推广60万吨,节能环保炉具推广2万台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