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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内黄县洁净颗粒型煤替代散煤及颗粒型煤节能专业炉具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炉具网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日期:2017-10-25 11:49:48    浏览: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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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颗粒型煤替代散煤及颗粒型煤节能专业炉具项目招标公告

        洁净颗粒型煤替代散煤及颗粒型煤节能专业炉具项目已批准,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用户自筹及财政补贴,采购人为内黄县商务局,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洁净颗粒型煤替代散煤及颗粒型煤节能专业炉具项目

        1.2采购编号: 内采购公开2017-054

        1.3 资金落实:已落实;

        1.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1.5 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

        1.7 质保期:两年;

        1.8 财政补贴:洁净颗粒型煤节能专用炉具每户1套,每套补贴招投标价的50%,按照最高不超过500元/套标准予以补贴,不足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

        1.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结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供应商必须为依法注册的所投产品制造企业,经营范围应包括生产(加工、制造)炉具。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提供自2014年以来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买或单据;提供技术人员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 禁止同一商标品牌、同一投资主体等关联企业同时参与投标,同一厂家只允许一个品牌参与投标(1.若投标人为产厂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在内黄县范围内有在本地的销售、安装、维修保养机构,需提供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等房屋使用权证明原件及门面照片;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内容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在内黄县范围内有固定的销售、安装、维修保养机构,需提供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等房屋使用权证明原件及经销商门面照片)。

        2.3 制造厂商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4 供应商需自行承诺若中标后售卖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投标文件中的产品报价,否则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2.5炉具产品和使用的爆破片取得省级及以上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合格报告和检验合格报告。

        2.6承担炉具供应生产企业应承诺批量生产的炉具产品质量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2.7供应商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招标响应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招标响应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资料

        3.1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止,节假日除外)。

        3.2 报名地点:内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黄县东环中段路东)(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3本项目采取无记名报名,报名时不用提供任何资质,交费领取采购招标文件即。开标会议当天投标人签到时需出示内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报名票据,如没有票据,拒收其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5日10:00整

        5.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内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黄县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内黄县商务局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8238506212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3938230593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6楼26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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