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立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清河县发展改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河县2017年冬季清洁取暖壁挂炉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河县2017年冬季清洁取暖壁挂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17CK-038(LDZB-2017-05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静
项目联系电话:0319-32988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河县发展改革局
地址:清河县珠江街
联系方式:武保印 0319-81668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立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海静 0319-3298806
代理机构地址: 邢台市桥东区泉南东大街唐宁10号A座9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清河县2017年冬季清洁取暖壁挂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2、采购内容:对清河县内的居民壁挂炉进行采购、安装。
一标段:2000台
二标段:2000台
三标段:1700台
四标段:1700台
计7400台 ,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
采购产品型号: 20KW、24KW、26KW、28-36KW(其中一种型号),
本次招标为以上4个型号,缺一不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是生产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国内产品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生产范围); 4、须具有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所投型号的壁挂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 5、须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责任险(保单);
二)、投标申请人是代理商的资格要求:1.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代理商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3. 提供生产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三、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显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信息。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23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www.qhxfwzx.gov.cn/ggzy网站上公开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其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供货及安装周期:90日历天
2、项目实施地点及要求:清河县区域内
3、质量要求标准:合格
4、交工验收要求:由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5、资金来源:政府每户补贴3000元,不足部分用户补齐
6、注:开标时,供应商应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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