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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2021-2023)印发

中国炉具网    作者:清洁取暖    来源: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2-05-05 10:09:53    浏览: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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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炉具网讯:日前,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塔区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2021-2023)》的通知指出,抢抓延安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申报、实施契机,对全区燃煤取暖主体进行全面摸底,集中统一打包项目,探索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生物质则生物质的多路径实现渠道,兼顾建筑外墙保温改造,加快冬季清洁取暖步伐,到2023年冬季取暖季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其他区域达到80%。原文如下:

宝塔区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2021-2023)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塔区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2021-2023)》的通知
延区政办发〔2021〕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部门:

        现将《宝塔区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工作方案(2021-2023)》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宝塔区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2021-2023)

        为做好我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从源头上解决散煤直接燃烧和燃杂燃非问题,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广大群众清洁、安全、温暖过冬。根据《延安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3)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眼美丽中国建设,聚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充分结合我区地理环境、能源禀赋、大气污染源成因和经济发展实际,不断探索节能、高效、适用、低成本的清洁取暖方式,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推进我区从传统能源城市向清洁能源城市转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立足实际、分类施策的原则。根据电、热、气等基础设施通达情况,综合考虑清洁取暖实际运行基础条件,分类制定“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生物质则生物质”的清洁取暖多样化实现路径,全面推动我区清洁取暖工作。

        2.坚持城乡一体、协调推进的原则。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补贴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积极争取中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清洁取暖专项资金,资金用途向取暖民生保障及污染治理倾斜。合理制定并运用峰谷调节、工业商用民用调节、淡旺季调节等价格调节政策机制,推广清洁取暖方式,引导城乡居民使用得起、用得好、可持续的清洁能源取暖,逐步实现全区范围全面禁止散煤直接燃烧。

        3.坚持以需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按照“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以需定改”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做到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坚持科学规划、科研评估、基础建设、据实改造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在科研评估不到位、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清洁能源供给渠道不到位、补贴政策不到位、安全保障不到位的情况下,不设置“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增量指标,避免出现“未立先破”现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快全区冬季清洁取暖步伐,成立宝塔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教体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乡镇长、街道办、延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担任,负责全区冬季清洁取暖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四、目标任务

        抢抓延安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申报、实施契机,对全区燃煤取暖主体进行全面摸底,集中统一打包项目,探索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生物质则生物质的多路径实现渠道,兼顾建筑外墙保温改造,加快冬季清洁取暖步伐,到2023年冬季取暖季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其他区域达到80%。

        五、责任分工

        1.区城管执法局:履行清洁取暖牵头部门责任,负责宝塔区冬季清洁取暖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制定宝塔区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工作方案,统计汇总需“集中供暖”、“改电”、“改气”、“改生物质燃料”等基础数据,积极争取中省市资金支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策划包装。

        2.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负责完善散煤清洁替代标准、要求。负责清洁取暖业务指导、督查、督办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清洁供暖锅炉排放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法。负责积极做好建成区外燃煤锅炉拆改和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

        3.区经发局:负责清洁取暖项目包装,可行性报告申请、上报工作。负责完善城乡居民清洁取暖用电、用气和集中供热价格补贴政策。

        4.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争取、整合、协调、调度、捆绑、使用等工作,按时拨付奖补资金。

        5.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非集中供暖居民冬季取暖情况调查摸底统计汇总工作。负责本辖区清洁取暖项目的规划、协调、推进实施工作。

        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承压锅炉等特种设备性能检验、检测工作,加强散煤销售管控工作,做好城区外煤质检验工作。

        7.区住建局:负责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实施建筑外墙和屋面保温,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后取暖能效。

        8.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调查摸底全区农村居民采暖现状,探索“生物质+生物质炉具”“光伏采暖”等项目的试点和推广应用工作。

        9.国家电网宝塔区分公司:负责根据煤改电工作规划情况,积极争取中省市电网改造资金,组织实施电网改造,确保“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10.市热力公司:负责制定集中供热工作方案,组织工程设备及安装招标,并组织工程实施,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和三年规划任务的顺利完成。

        11.延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根据煤改气项目规划,组织储气设施和燃气管道建设,确保煤改气安全稳定供应。

        六、实施步骤

        1.调研摸底。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生态环境宝塔分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对全区各村组、社区居民冬季取暖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底,统计汇总居民冬季取暖基础数据。(2021年8月10日前完成)

        2.项目策划。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生态环境宝塔分局配合,委托有资质的企业根据调研摸底数据,分类策划打包项目,由各乡镇、街道按照项目实施程序进行立项实施。(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

        3.分类试点。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区城管执法局统筹,生态环境宝塔分局业务指导,根据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生物质则生物质的原则,分别制定不同的清洁取暖实现路径,选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村组、社区实施并入集中供热、改气、改电、改生物质燃料等清洁取暖项目试点。由市热力公司、延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延安分公司分别负责,完善供热管道、燃气管道、输电线路等基础设设配套建设。(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

        4.全面推广。由各乡镇、街道负责,根据试点村组、社区居民使用情况、选取取暖效果好、使用成本低、资金投入少、居民接受度高的清洁取暖方式,在全区同类区域进行全面推广。(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在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积极主动做好清洁取暖推进工作。主要领导负责,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专项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清单,夯实责任到人。

        2.加强统筹协调。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统筹协调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协调配合,建立协商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清洁取暖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务完成、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3.加强督查考核。区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周报、月报制度,定期报送相关信息;要制定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清洁取暖工作调度会,协商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要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和奖惩考核机制。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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