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民用清洁炉具专委会秘书处

山西交口县偏远山区“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中国炉具网    作者:管理员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1-01-19 11:18:07    浏览: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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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偏远山区“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清洁取暖推广工作的实施方案
交政办发〔2020〕75号

        中国炉具网讯:根据《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偏远山区生物质和洁净煤清洁取暖试点和推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吕清洁取暖办发〔2020〕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清洁取暖现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实施方案》和《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偏远山区生物质和洁净煤清洁取暖试点和推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吕清洁取暖办发〔2020〕7号)文件精神,从实际出发,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煤则煤”的原则,积极开展“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清洁取暖推广应用工作,增加清洁能源供热比例,实现散煤等量减量替代,完成《交口县2020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规划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将“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清洁取暖项目推广纳入2020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不具备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改造的偏远山区农村推广“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清洁取暖项目。到2020年10月底前全县完成“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2500户。

        桃红坡镇:300户。
        水头镇:200户。
        回龙乡:200户。
        双池镇:100户。
        温泉乡:700户。
        康城镇:100户。
        石口乡:900户。

        三、技术要求

        1. 洁净煤:全硫≤1%、灰分≤16%,其他指标符合《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GB34169-2017)规定的相关要求。

        2. 洁净煤专用炉具:用于燃用洁净煤的采暖炉,热效率≥75%,热性能指标、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满足《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GB16154-2018)的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应满足山西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相关限值要求。

        四、补贴政策

        根据《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实施方案》“农村山区洁净煤推广项目”要求,市、县财政对“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项目每户按不超过16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市、县资金筹集根据《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奖补实施方案》(2018-2021)》中奖补资金筹措比例相关规定执行。

        五、体系建设

        1.建设县级清洁燃煤储备供应中心,通过5个清洁煤供应点,形成全面覆盖城乡、储备供应充足、物流配送快捷、销售服务方便、质量监管有力的供应配送网络。

        2.要严格执行燃煤质量标准。根据城乡居民燃煤习惯,按照煤炉匹配、减轻污染的原则,销售的“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必须满足相关的质量标准。合理制定补贴政策,按照财政可承受、居民不增负、企业可持续的原则,根据实际招标价格、补贴情况和煤炭价格联动机制确定民用清洁燃煤和民用燃煤炉具财政补贴标准。

        3、要严格监管执法。及时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燃煤和民用燃煤炉具等行为,加强流通领域民用燃煤炉具质量监管,引导商户守法经营,质检部门要对采购的炉具进行质量抽检,并将抽检结果报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依法打击销售不合格炉具产品行为,坚决杜绝不合格炉具进入农户。

        六、节能环保炉具采购

        节能环保炉具采购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依照技术要求,结合本地居民燃煤习惯进行采购。此项工作由县发改局负责。

        七、工程验收

        工程完成后,各乡镇要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的验收工作小组,成员由乡镇、各涉及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民小组长组成。出台验收办法,逐户验收,在验收后所有成员签字,并由所涉及的农户签字确认。验收工作小组在验收工作完成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核查、汇总后报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报告是支付供货企业货款的重要凭证。

        八、工作要求

        1.各乡﹙镇﹚政府是“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取暖项目推广的责任主体,县能源局负责指导落实“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清洁取暖推广工作。

        2.各乡﹙镇﹚要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以及乡村常住人口等因素,及早动手,安排部署,精准确村确户,确保按期开工,确保乡村居民采暖季按期采暖,并将确村确户情况报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县财政局要依据《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实施方案》落实所需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项目尽快落地,项目推广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4.各乡﹙镇﹚要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煤则煤”的原则,推广应用洁净煤(型煤)清洁取暖。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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