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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垣曲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方案 大力推广生物质燃料炉具

中国炉具网    作者:管理员    来源:垣曲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0-10-27 10:22:46    浏览: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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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垣曲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垣政发〔2020〕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垣曲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垣曲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垣曲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促进垣曲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广大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根据《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运城市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垣曲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为目标,持续推进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生物质取暖、建筑节能改造和农村围护结构改造,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不断减少取暖用散烧煤,努力提升用户侧建筑能效,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为有效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生态美、百姓富、实力强的垣曲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按照“县城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农村”的路径,结合“禁煤区”清零工作,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有序推进。

        2.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等条件,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供暖组合方式。

        3.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构建科学高效的责任体系。

        二、主要目标

        2020年10月31日前,全县完成清洁取暖改造户数7657户,完成建筑节能改造4538户,共计12195户。

        (一)冬季清洁取暖改造。

        全县完成集中供热228户,“煤改气”554户,“煤改电”4875户,生物质炉取暖2000户。

        (二)建筑节能改造。

        全县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1.38万平方米(按100平方米/户折算户数4138户);农村围护结构改造完成4万平方米(按100平方米/户折算户数400户)。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重点区域清洁取暖工程。

        结合“禁煤区”划定工作,加快县城建成区和周边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改造,确保县城建成区清洁取暖全覆盖,实现“禁煤区”散煤清零,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

        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选择适宜的“煤改电”取暖路线,积极推广空气能热泵、热风机等能效比高的采暖设备,不建议采用电锅炉、电暖器等能效比低的采暖设备取暖。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做好“煤改电”计划任务和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三)稳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

        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在确保气源落实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气”规模,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加快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和储气设施建设,做好“煤改气”计划任务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衔接,确保燃气充足留有余量,稳妥推进“煤改气”工程。

        (四)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

        县城建成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鼓励集中供热工程向农村延伸。改造提升燃煤区域锅炉房,按照环保排放要求,积极推进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快热电联产和其它热源项目配套热网建设,扩大热力管网供热能力和供热半径,延伸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加大老旧一、二级供热管网、换热站及室内取暖系统的节能改造。

        (五)加大其他清洁能源替代。

        加快农村生物质、太阳能等多种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地源热泵。充分利用农村生物质资源丰富的优势,推广农村户用生物质燃料炉具等高效节能技术,大力推进生物质燃料替代散烧煤。暂不具备清洁取暖改造条件的地区推广使用清洁燃料及清洁炉具。

        (六)有效降低用户取暖能耗。

        稳步推进县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农房按照节能标准建设和改造,提升围护结构保温性能。

        (七)完成县级示范试点建设。

        加快推进皋落乡皋落村、华峰乡陈堡村、王茅镇王茅村示范试点建设,相关乡(镇)要负起主体责任,监督示范试点项目村的招标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和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确保招标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加快项目建设。县清洁取暖办要紧盯项目质量,严格资金管理,做好项目验收,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补助标准

        我县冬季清洁取暖按如下补助标准执行:

        (一)县城“煤改电”项目。

        安装空气能热泵、热风机能效比高的采暖设备,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户。安装其他能效比低的采暖设备,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1000元/户。

        (二)农村“煤改电”项目。

        安装空气能热泵、热风机能效比高的采暖设备,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1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500元/户。安装其他能效比低的采暖设备,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1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1000元/户。

        (三)县城“煤改气”项目。

        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7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800元/户。

        (四)农村“煤改气”项目。

        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8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3500元/户。

        (五)农村可再生能源取暖项目。

        生物质炉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13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1300元/户。

        (六)农村围护结构改造项目。

        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40元/户。

        (七)县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45元/平方米。

        五、职责分工

        垣曲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总监督和总管理,县清洁取暖办负责统筹安排、协调管理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牵头制定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负责迎接上级部门的绩效评价检查工作,加强各有关单位之间及县乡两级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要成立相应的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县的统一部署和各自的目标任务,选择合适的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负责安全质量监管、工程施工安排,结合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按期保质完成改造任务。配合县清洁取暖办相关工作的落实,定期向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及县清洁取暖办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对完成改造后的各种清洁取暖方式的能耗指标、供热成本、取暖效果进行调查,并负责工程项目的初验工作。
        (二)县能源局负责全县“煤改电”工作,制定全县“煤改电”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社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进“煤改电”工作,协调国网垣曲供电公司做好“煤改电”电力保障及用电安全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煤改电”工作的评估验收,牵头做好冬季清洁取暖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完成全县“煤改电”目标任务,同时做好清洁煤的供应保障工作。
        (三)县住建局负责全县“煤改气”工作及供气保障工作,按照“以气定改”原则制定全县“煤改气”实施方案,确保采暖季单日最大供应量满足单日最大供给量,天然气合同量大于用气量,做好冬季取暖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工作,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进“煤改气”及用气安全工作;负责县城集中供热改造,制定全县集中供热实施方案,实施集中供热改造并进行验收;负责县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和验收,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农村围护结构改造实施方案,新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较国家现行标准提高30%以上,改造建筑能效水平较改造前提高30%以上,按照要求进行改造并完成验收;确保完成全县“煤改气” 、集中供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农村围护结构改造目标任务。
        (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工程落实及验收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生物质原料供应体系,支持企业建立健全生物质原料收集体系,推进收储运专业化发展,保障原料及时供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推进并保障实现安全取暖,确保完成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目标任务。
        (五)县财政局按照《垣曲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求,负责县级资金的筹措,按照县清洁取暖办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做好资金清算工作。
        (六)县发改局负责协调“煤改气”运行工作,尽早谋划气源保障工作,落实执行清洁取暖用电用气价格政策。
        (七)市生态环境局垣曲分局负责执行国家和省清洁供暖锅炉排放标准,做好环境监督工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全县“煤改气”“煤改电”清洁取暖工程评估验收工作。
        (八)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修订编制我县城镇供热专项规划,积极推进集中供暖建设、电网改造、燃气设施等建设用地审批,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承压锅炉的注册登记、安全节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检验检测工作。     
        (十)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十一)县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工作,加强与各乡(镇)联系,及时了解电网改造需求情况,制定年度电网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上级电网改造资金,做好供暖季电力保障,加大对电力设施的巡检频次,做好提前预警,及时抢修故障,确保“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十二)其它有关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及工作分工分别抓好落实。
        (十三)相关企业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运营,承担安装施工及运行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要创新经营模式,为用户提供多元化综合能源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用户满意度,推动成熟、完善、可持续的清洁供暖市场的建立。集中供热、电暖设备、天然气(煤层气)、可再生能源等相关企业,要及时将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并按照政府要求统一规划,编制企业清洁供暖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供气、供热等管线网或设备提前铺设到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相关企业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加强管理。

        六、实施步骤

        2020年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自即日起至2020年10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前)。

        结合垣曲实际,因地制宜,制定《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明确各单位职责及目标任务。

        (二)调研摸底、制定方案阶段(6月11日-6月30日)。

        涉及冬季清洁取暖目标任务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深入实际进行调研摸底,确定改造范围和任务,制定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县能源局、住建局和农业农村局要加快“煤改电”“煤改气”和“生物质”等冬季清洁取暖建设项目的立项和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开公正、阳光运行。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于 6月10日前把本单位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改造范围和任务情况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上报县清洁取暖办。

        (三)工程建设、改造推进阶段(7月1日-10月15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要求,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科学制定工程建设计划和方案,周密安排、合理调度、倒排工期,确保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11月15日)。

        改造任务完成后,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煤改电”“煤改气”“生物质”等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自验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自清洁取暖工程绩效评价和评估验收工作。同时,县直有关单位对所涉及到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总结,既要说明成绩,也要分析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办法。总结报告于2020年11月15日前报县清洁取暖办。

        七、保障措施

        (一)夯实工作责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分别制定工作行动计划,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人;要层层压实责任,周密组织实施,攻坚破难,扎实推进,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监督管理

        将清洁取暖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建立月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县清洁取暖办。县清洁取暖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督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改造任务。

        (三)严格绩效评价

        三年示范期内,国家四部委每年要对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各自的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并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序,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并认真准备绩效评价有关资料,确保顺利通过绩效评价。

        (四)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清洁取暖的优点,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成果,改变传统取暖习惯。打造清洁取暖典型项目或示范工程,开展专题报道,形成显著示范效应和良好舆论导向。宣传各种采暖方式的技术特点、适用条件及有关推广技术措施,推动用户逐步改变原有的取暖观念和取暖方式,改进粗放的用暖方式,节约能源,积极营造有利于冬季清洁取暖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促进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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