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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定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决战方案 做好洁净煤保供

中国炉具网    来源:平定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0-08-27 10:22:56    浏览: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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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定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0〕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平定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定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行动方案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阳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行动方案》,确保完成《平定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各项重点任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决战行动实施方案。

        一、决战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约束,坚定打赢的决心,强化决战的意识,增强攻坚的斗志,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重点,标本兼治,建管结合,坚决向结构开刀,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决战目标

        (一)约束性指标

        1.完成省、市下达的秋冬季大气攻坚目标。

        2.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通过省、市“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待市下达我县考核目标后由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另行分解下达)。

        (二)争取性指标

        1.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好转。

        2.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

        三、决战任务

        (一)坚决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

        1.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结构优化调整。配合市完成全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坚持排放总量与排放标准双控、标准服从总量的原则,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和“两高”行业产能控制要求,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持续推进县城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2020年10月底前,退出城市规划区未达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工业企业分类管控标准A级和B级标准的铸造企业。鼓励发展飞地经济,化解重污染企业集聚矛盾,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优先支持提前关停退出的产业升级转型项目。(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县能源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按照《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选企业暂行规定》《阳泉市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实施方案》,推进全县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通过“取缔关闭一批、逐步淘汰一批、优化提升一批”,减少洗选煤企业数量,压缩煤炭洗选行业过剩产能,提升洗选先进产能占比和能力利用水平,形成以煤矿附属洗选煤厂为主、独立洗选煤厂为辅的洗选产业格局。2020年9月底前完成煤炭洗选企业核查认定,对属于淘汰范围的洗煤企业依法淘汰。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独立洗选煤厂全部取缔。保留的社会独立煤炭洗选行业企业要进行深化治理、升级管控,实现优化提升。(县能源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推进“散乱污”综合整治。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帮扶,通过分类处置、规范引导,实现不散、不乱、不污,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时,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稳定就业、推动创新、促进增收。对于符合规划布局,经过整治提升还可以继续在原址生产的企业,列入提升改造类,留出整改时间,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对照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要求,在装备工艺、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推进产业向规范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对于在当地吸纳就业人数多、布局分散但已形成特色产业的企业,列入整合搬迁类,科学规划布局,高标准建设特色园区,积极引导企业入园,并在整合过程中实现产业、技术和环境污染治理水平的提升。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规划布局要求,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简陋,且在原址不具备改造升级、继续生产条件的企业,列入关停取缔类,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能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定县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推进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按照《阳泉市规范提升耐火材料产业行动方案》要求,推动耐材行业“提升壮大一批、规范重组一批、出清淘汰一批、源头管控一批”,打造新型耐材产业基地,实现产品由低端到高端发展,结构由小企业为主体到以规上企业为主体转变,发展方式由粗放到集约转变。到2020年底,全县耐材企业规范重组到20户以下,规上企业不少于2户。推进耐火行业企业的深度治理、在线监测监控、生产和环保设施运行监管系统建设。积极推广集中供汽供热或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中心,具备条件的鼓励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等。(县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县发改局、县能源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全流程推进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按照省、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针对全县铸造、有色、建材、耐火、碳素、水泥等行业的熔炼炉、熔化炉、焙(煅)烧炉(窑)、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煤气发生炉等七类的工业炉窑,持续推进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无组织深度治理,严格落实物料转运、物料堆场、生产工艺、厂区环境等环节的无组织排放精准管控要求。加强氨排放管控,SCR和SNCR脱硝系统全部安装氨逃逸监控仪表,氨逃逸指标分别控制在以2.5mg/m3、8mg/m3以内。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2020年3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现状评估,并在6月底前完成针对性整治。涉VOCs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使用率达到90%以上,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达到国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鼓励夏秋高温天气实施VOCs企业错峰、错时生产。严格已建成VOCs处理设施运行管控,强化汽修、餐饮油烟、露天喷涂场所等VOCs整治。(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分别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强化排污许可管理。全面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20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坚决实施散煤清洁化替代

        6.完成散煤替代。尽快完成散煤使用情况的入户调查及改造方案的制定。县清洁取暖改造方案于2020年5月20日前报市大气办和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经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保改造任务满足要求、改造重点不偏离、技术路线实事求是。要将清洁取暖资金和相关资源予以重点倾斜,在确保完成清洁取暖目标的同时,实现环境效益最大化。全县清洁取暖工程最晚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并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县能源局牵头,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强化“禁煤区”建设。2020年10月底前,将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划定为“禁煤区”。严格落实清洁取暖区域内散煤禁烧规定,严厉查处“禁煤区”内散煤销售行为,依法清理“禁煤区”散煤及燃煤设施,避免散煤复烧。(县能源局牵头,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强化煤质管控。清洁取暖覆盖不到的地区,要组织做好洁净煤供应保障。确保洁净煤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县能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开展民用煤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民用煤以及在“禁煤区”销售煤炭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妥善处置不合格民用散煤和民用型煤,杜绝不合格产品回流到民用煤市场(县能源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民用煤销售企业每月煤质抽检覆盖率不低于20%,全年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2020年9月底前,对全县范围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再排查,确保燃煤小锅炉淘汰措施落实到位。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决战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是相应领域的责任人,要坚决担负起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责任使命,牢固树立“抓环保就是抓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蓝天保卫战工作,分管领导至少每月召开一次重点任务和环境质量改善分析研判会议。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统筹,早谋划、早动手,坚持“冬病夏治”“冬病早治”;坚决杜绝平时不作为,监督检查“一刀切”。

        (二)加强任务清零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的推进实施,把污染“清零”标准贯穿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全过程,将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完成时间,加快组织实施,强化工作调度,逐月检点,逐项销号。乡镇环保站承担乡镇大气及其他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工作,村(社区)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受理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同时配合环境执法、环境监督性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打通“最后一公里”,真正把各项大气攻坚任务“清零”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精准治污

        强化专家团队服务,按照“一县一策”原则,充分利用环境空气质量微站点、激光雷达扫描、卫星遥感监测、走航监测等科技手段,聚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精准把脉找准病灶、瞄准症结,科学治污。充分运用好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智能监管平台,推进落实《阳泉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综合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生态环保科技创新监管能力,实现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来源、动态变化的数字化管控,为生态环境执法和重污染应急管控提供决策支持。要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智能监管指挥平台建设,整合企业在线监测、大气热点网格、机动车尾气管理、扬尘在线、气象数据、遥感数据等多项内容,实现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的24小时实时监控、超标预警、应急防控和信息共享。建设完善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监测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对环境空气质量管控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四)严格依法治污

        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坚持铁腕治污、重拳扫污。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无排污许可证排污、偷排漏排、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罚屡犯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或超标排污的,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环境保护法配套手段,坚决查处,决不手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专项执法,加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执法检查力度,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的违法行为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时刻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倒逼企业稳定运行环保设施,实现减排效益最大化。加强监测执法装备和人员队伍建设,要将重点排污单位全部纳入电量监控和污染物在线监控范围。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强化无组织排放监管,充分利用在线电力部门电量数据、污染源自动监控、厂区环境无组织排放监控、环境空气质量微站和热点网格等数据,实现科技执法、精准执法。

        (五)坚持帮扶引导

        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定点帮扶工作,紧盯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落实、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对攻坚任务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及时提出预警;深入一线基层和企业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等提出工作建议,指导优化污染治理方案,组织开展技术帮扶和政策解读,切实帮助乡(镇)政府和企业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

        (六)加大资金支持

        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对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支持力度,集中用于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散煤治理、工业污染源结构减排和深度治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运输结构调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及大气污染防治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和科学研究等领域),对真抓实干、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要加大资金奖励力度。对于认真落实省、市、县政府要求,主动采取结构关停、深度治理减排的企业,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项目审批上优先给予支持。要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七)严格考核问责

        扎实推进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全面整改,集中力量解决攻坚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提升。实施攻坚任务和环境质量目标双考核,对攻坚任务完成滞后、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不降反升、严重拖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后腿的,组织开展约谈、挂牌督办,追责问责。挂牌督办情况及时通报县委及组织人事部门,问题整改期间,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不得提拔重用。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衡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志性战役,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深入贯彻落实“四为四高两同步”,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人一我十”的拼劲,坚决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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