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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西市2020农村清洁取暖方案 生物质炉具补贴1400元/户

中国炉具网    来源:莱西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    日期:2020-07-31 14:00:55    浏览: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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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青岛莱西市印发《莱西市2020年农村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方案要求,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因地制宜推进集中式和分散式清洁取暖,构建以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生物质为主,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利用为辅的现代清洁取暖体系。2020年10月15日前,新增农村清洁取暖用户13000户,全部设备具备运行条件。

        集中管网延伸不到的,着重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生物质等清洁取暖方式。鼓励各镇政府积极探索生物质锅炉、天然气锅炉、电锅炉等区域性集中供暖形式,整村推进清洁取暖改造。鼓励有资源有条件的地方,以清洁高效、成本可控的原则积极开发利用地热、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取暖方式,其中生物质清洁取暖注意提前确定生物质原料供应渠道和供应单位。

        关于补贴,热泵热风机(功率2匹)补贴标准为青岛市级财政按照10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莱西市,市级财政按照15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进行配套。生物质环保炉具补贴标准为青岛市级财政按400元/户一次性奖补莱西市;市级财政按1400元/户一次性配套。

莱西市2020年农村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国家、省、青岛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部署,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工作,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年度计划的通知》(鲁建发〔2020〕1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我省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发改运行〔2020〕10号)及《青岛市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青清洁取暖办字〔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因地制宜推进集中式和分散式清洁取暖,构建以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生物质为主,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利用为辅的现代清洁取暖体系。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合理确定清洁取暖方式,天然气和电力取暖项目必须首先落实气源保障、完成电网扩容,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

        二、任务目标

        2020年10月15日前,新增农村清洁取暖用户13000户,全部设备具备运行条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镇政府)要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量实施,原则上不得更改实施区域和计划数量,计划范围外项目在实施前,需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同意。

        三、实施原则

        (一)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因地制宜。

        (二)坚持整镇(村)整片区推进。

        (三)城乡结合部、旧村改造、合村并居的村庄,结合农民“进城上楼”,在集中生活区优先发展集中供暖;集中管网延伸不到的,着重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生物质等清洁取暖方式。鼓励各镇政府积极探索生物质锅炉、天然气锅炉、电锅炉等区域性集中供暖形式,整村推进清洁取暖改造。

        (四)在燃气管网覆盖的区域,可优先考虑实施气代煤工程,以镇驻地为中心向周围村(居)辐射推进。燃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结合实际情况,探索 LNG、LPG 微管网的方式,实施整村改造。

        (五)鼓励有资源有条件的地方,以清洁高效、成本可控的原则积极开发利用地热、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取暖方式,其中生物质清洁取暖注意提前确定生物质原料供应渠道和供应单位。

        (六)在开展清洁取暖的同时,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农村住宅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其中农村新型社区、新建公共建筑和农房按照节能标准建设。对既有农房可参考《山东省农村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对外墙、门窗等围护结构薄弱环节实施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降低建筑物热耗,提高建筑4能效。在推进农房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时,要注重与周边建筑的协调,保护建筑群整体色调。

        (七)对已经确定列入近三年(2020-2022 年)拆迁计划的区域,暂不实施清洁取暖改造。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0年4月1日前)。各镇政府要根据下达的工作任务,制定冬季清洁取暖建设详细方案,将具体建设任务细化到村居和用户,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部署开展清洁取暖建设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0年4月1日-2020年10月15日)。根据各镇政府提报的详细计划,由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统一进行相关设备的招标采购。各供电、燃气、供热、生物质企业和清洁取暖设备供应单位编制施工方案,科学有序组织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10月中旬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各镇政府要组织参与本次分户式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用户签订统一制定的承诺书,承诺不再使用散煤取暖,拒不签订承诺书的,不享受补贴。鼓励各镇政府建设符合自身特点的清洁取暖示范村、片区,发挥示范标杆作用。

        (三)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5日前)。11月15日前,各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项目调试验收工作,并分类登记造册,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化管理平台,2020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确户台账打印成册,经各镇政府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清洁取暖推进办公室。

        (四)补贴资金发放阶段(2021年6月30日前)。2021年6月30日前,各类财政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已列入补贴资金的用户,一经发现使用散煤取暖,将取消或追缴已享受的补贴资金。各镇政府要科学合理安排使用补贴资金,防止套取补贴资金。

        五、补贴标准

        (一)集中供暖、气代煤、电代煤热泵热风机(总功率≥3.5匹)和热泵热水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补贴标准按照《莱西市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西政办发〔2019〕30号)规定标准执行。

        (二)热泵热风机(功率2匹)补贴标准为青岛市级财政按照10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我市,市级财政按照15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进行配套。

        (三)生物质环保炉具补贴标准为青岛市级财政按400元/户一次性奖补我市;市级财政按1400元/户一次性配套。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莱西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西政办发〔2018〕77号)要求,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加强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快清洁能源取暖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关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宣传,引导居民积极使用清洁能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各镇政府要加强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入户宣讲等方式,引导广大农村居民积极参与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三)严格工程实施程序。农村清洁取暖建设工作要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实施。各镇政府根据不同的实施类型,做好工程前、中、后的相关手续办理,加强过程监管,整理好档案资料,做到程序规范、资料完善。

        (四)加强考核检查。根据省、青岛市有关规定,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和细则对各镇街农村清洁取暖改造计划、实施、验收、运行等进行全过程监督考核。

        (五)加强资金保障。市财政局协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对我市清洁取暖工作的支持,根据补贴方案做好资金保障和拨付,确保补贴及时发放到位。

        (六)加强电力保障。市供电公司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做好相关电网增容扩容等电力保障和用电安全工作,并为符合条件的清洁取暖改造用户及时办理取暖季用电优惠。

抄送:存档。
莱西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2020年7月27日印发

附件:关于印发《莱西市2020年农村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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