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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

中国炉具网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0-06-11 10:50:53    浏览: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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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摘录)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确保完成《吕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决战计划。

        一、决战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坚定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心,强化决战必胜的信心和斗志,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市区及周边(离石、柳林、中阳、方山)和列入太原及周边“1+30”重点区域的平川四县(孝义、汾阳、文水、交城)为主战场,坚决向结构开刀,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和用地四大结构调整,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重点对辖区保留的焦化、钢铁等重点行业开展深度治理,协同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标准保护,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决战目标

        (一)约束性指标。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各县(市、区)目标由市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下达我市目标另行分解下达。

        (二)争取性指标。

        1.全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2019年力争下降14.2%。
        2.全市PM10年均浓度较2019年力争下降11.6%。
        3.吕梁市区PM2.5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4.吕梁市区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力争达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其余县(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力争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各县(市、区)采暖期二氧化硫小时浓度力争不超过300微克/立方米。
        5.交城、文水、汾阳、孝义四县市力争退出全省县级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

        三、决战任务

        (二)坚决实施散煤清洁化替代。

        8.完成散煤替代。2020年10月底前,落实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洁取暖工作的通知》,完成《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实施计划》确定的清洁供暖任务。要充分发挥我市煤炭资源优势,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继续拓展实施以热电联产机组和大型集中供热锅炉(实现超低排放)为主的清洁取暖;在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覆盖不到的区域,优先以煤改电、煤改气集中供热方式为主。各县市区建成区及周边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力争达到60%以上。完成平原地区生活及冬季取暖散煤清零。(市能源局牵头,市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各县(市、区)尽快组织完成辖区内散煤使用情况的入户调查,建立2020年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清单,同时对辖区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情况组织“回头看”,从清洁取暖设施入户情况、热源和气源电源保障情况、补贴政策到位情况、燃煤设施使用情况、清洁煤置换情况等方面逐户调查,找问题、补漏洞,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年度清洁取暖改造计划, 最晚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并具备使用条件。(市能源局牵头,市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清洁取暖区域内散煤禁烧规定,建成区“禁煤区”全覆盖,严厉查处“禁煤区”内散煤销售,依法清理“禁煤区”散煤及燃煤设施,避免散煤复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9.强化煤质管控。清洁取暖覆盖不到的地区,要组织做好洁净煤供应保障,确保洁净煤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市能源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加强对煤炭质量源头企业及其销售渠道的管控,重点对原煤生产经营和商品煤洗选等企业实施质量和销售范围管控,防止达不到民用煤质量标准要求的商品煤流入民用煤市场。依法查处销售劣质煤的单位,清理、整顿、取缔不达标民用散煤供应渠道(市能源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开展民用煤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民用煤以及在“禁煤区”销售煤炭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妥善处置不合格民用散煤和民用型煤,杜绝不合格产品回流到民用煤市场。民用煤销售企业每月煤质抽检覆盖率不低于20%,全年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0.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2020年10月1日前,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和生物质锅炉除尘改造,稳定达到《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开展国、省道及旅游线路两侧经营性门店燃煤炉灶整治(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2020年采暖季前,关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供热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决战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第一责任人,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是相应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人,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暑、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问题抓到根、任务落到地,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月至少研究一次蓝天保卫战工作,分管领导至少每周召开一次重点任务和环境质量改善分析研判会议,不折不扣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二)加强任务清零。

        各县(市、区)要加强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的推进实施,把污染“清零”标准贯穿于大气污染攻坚的全过程,将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完成时间,加快组织实施,强化工作调度,逐周检点,逐项销号,真正把各项大气攻坚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精准治污。

        要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力量,充分利用环境空气质量微站点、激光雷达扫描、卫星遥感监测、走航监测等科技手段,聚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精准把脉找准病灶、瞄准症结,科学治污,按照“一县一策” 、“一点一计划”原则,精准制定细化务实、管用、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决战措施,有效降低区域污染物浓度。

        (四)严格依法治污。

        坚持铁腕治污、重拳扫污。充分利用“人防、技防、联防”和“四不两直”,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无排污许可证排污、偷排漏排、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罚屡犯、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或超标排污的企业或单位,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査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环境保护法配套手段,坚决查处,决不手软,时刻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倒逼企业稳定运行环保设施,实现减排效益最大化。加强电力部门电量数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空气质量热点网格等数据应用,实现科技执法、精准执法。

        (五)加大资金支持。

        市县两级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对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支持力度,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有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污染治理,集中用于散煤治理、工业污染源结构减排和深度治理、燃煤锅炉整治、运输结构调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及大气污染防治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和科学研究等领域。对于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府要求,主动采取结构关停、深度治理减排的企业,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项目审批上优先给予支持。

        (六)严格督察考核问责。

        强化对重点任务和问题整改整治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吕梁市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奖罚规定》规定。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地区,公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以严格的奖惩问责措施倒逼突出问题的解决和各项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落实。 

        (七)加强宣传和信息公开。

        加大舆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宣传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地方和单位,曝光恶意排污企业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公开表扬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地区,公开通报批评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形成全社会合力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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