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民用清洁炉具专委会秘书处

山东德州市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

中国炉具网    来源:德州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0-02-17 16:51:59    浏览: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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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
德政字(201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

        现将《德州市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文本、图集.pdf。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8日

德州市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pdf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清洁取暖是指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清洁化燃煤(超低排放)、核能等清洁化能源,通过高效用能系统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包含以降低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为目标的取暖全过程,涉及清洁热源、高效输配管网(热网)、节能建筑(热用户)等环节。

        为统筹热能资源,优化用能结构,服务改善民生,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实现清洁取暖覆盖,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满足群众温暖过冬的美好生活需求以及促进能源结构和用能结构转变,促进德州市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德州市清洁取暖科学、持续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意义

        通过编制冬季清洁取暖规划,统筹热能资源,优化用能结构,服务改善民生,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实现清洁采暖覆盖,一方面是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治理和取缔生活和采暖散煤燃烧带来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保护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同时也是满足群众温暖过冬的美好生活需求,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达到改善和服务民生,促进居民特别是农村地区生活方式转变,居民生活用能逐步从煤向“气”、“电”等清洁化过渡,第三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需要,通过提高电煤在煤炭使用中的比例,实现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促进能源结构和用能结构的转变,减少全社会煤炭使用量和增加全社会的用电需求量。

        第三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

        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

        第四条    规划范围

        德州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约 10356.32平方千米。

        包括中心城区(含德城区、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下同)、陵城区、乐陵市、禹城市、齐河县、平原县、夏津县、武城县、临邑县、宁津县、庆云县。

        分为三个层次进行规划:德州市城区(包括中心城区和陵城区城区,下同)、下属各县(市)和城乡结合部(乐陵市、禹城市、齐河县、平原县、夏津县、武城县、临邑县、宁津县、庆云县),农村地区。

        第五条 规划人口规模

        德州市现状市域总人口579.2万人,城镇人口311.5万人,农村人口267.7万人,城镇化率为53.7%;到2022年,市域总人口635.6万人,城镇人口399.1万人,农村人口236.6万人,城镇化率62.7%。
         
        第二章 规划总论

        第六条 规划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坚守绿水青山、共建美好生活,以保障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体系,为建设大美德州作出贡献。

        第八条    规划编制原则

        (1)坚持“全面摸底、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2)坚持“清洁替代,安全发展”的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原则。

        (4)坚持“科学制定方案,统筹安排实施”的原则。

        (5)坚持“整体推进、明确目标、落实项目”的原则。

        (6)坚持“集中供热为主、区域供热为辅、分散供热为补充,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多能互补”的原则。

        第九条    规划总体思路

        考虑大气污染防治紧迫性、经济承受能力、工作推进难度等因素,按照“城区集中化、农村多元化、全面清洁化”的总体思路,分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三个层次全面推进清洁取暖。

        城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集中供热暂时难以覆盖的城区,加快实施气代煤或电代煤。

        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参照城区模式,构建以集中供热为主、分散气或电取暖为辅的基本格局。农村地区:因地制宜采用集中供热延伸覆盖,优先利用工业余热、地热、生物质、太阳能、空气能等多元清洁能源替代,积极推进气代煤或电代煤。

        第十条    规划目标

        1、整体目标

        力争用3-5年左右时间,促进全市取暖用能结构明显优化,取暖清洁化水平大幅提高,热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污染排放大幅下降,保证空气质量改善和民生水平提高,为全面建成蓝天小康做出贡献。
         
        (1)取暖率目标。2020年,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35蒸吨以下燃媒锅炉全部拆除;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 80%以上,2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62%以上,20万人口以上县城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2022年,城市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1%以上。

        (2)取暖户数。2020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50.7万户,集中供热取暖10.6万户,天然气取暖24.7万户,电采暖5.5万户,地热采暖9.9万户;2022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67.6万户,集中供热取暖12万户,天然气取暖29.3万户,电采暖14.9万户,地热采暖11.4万户。

        (3)用能结构。2020年,燃煤取暖面积占总取暖面积70%左右,工业余热、天然气、电能以及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取暖面积占比达到30%左右。2022年,燃煤取暖面积占总取暖面积60%左右,工业余热、天然气、电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取暖面积占比达到40%左右。

        (4)能效水平。2020年,供热平均能耗下降到17千克标煤/平方米左右,新建建筑供热平均能耗控制在14千克标煤/平方米左右。2022年,供热平均能耗下降到16千克标煤/平方米左右,新建建筑供热平均能耗控制在13千克标煤/平方米左右。

        (5)建筑节能。2020年,城镇地区既有节能居住建筑占比80%,农村地区既有节能居住建筑占比50%。2022年,城镇地区既有节能居住建筑占比90%,农村地区既有节能居住建筑占比70%。

        (6)三网建设。2022 年,各集中供热热源管网基本配套完善,积极推进天然气供应向村镇延伸覆盖,农村电网基本改造完成。

        规划期末,城市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1%以上。

        第三章 热负荷预测
         
        (1)城区及下属各县市规划新增建筑全部为节能建筑,确定规划取暖综合热指标取值为42W/m2。

        (2)农村地区农村新型社区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取暖综合热指标50W/㎡一般村庄规划取暖综合热指标60W/㎡。

        第十二条 热负荷

        到2022年,德州市城区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城区总取暖建筑面积增加至6267万平方米。

        第四章 能源利用规划

        第十三条    清洁取暖方式

        (1)清洁燃煤取暖

        洁燃煤集中取暖是我省最主要的取暖方式,具有供热面积大、覆盖范围广、经济性好等优势。清洁燃煤取暖主要方式包括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大型区域锅炉供热等燃煤作为我国集中供热的主要能源,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作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一种方式,由于其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高,供热成本相对较低,是城镇集中供热的主要发展和提倡的方式。热电联产发展必须把降低机组综合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减少燃煤污染物排放作为前提,热电联产在满足超低排放的要求下,可以作为城镇清洁取暖的主要方式之一。

        (2)天然气取暖

        天然气作为一种洁净环保的优质能源,天然气取暖方式包括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分布式燃机(冷、热、电三联供)、燃气锅炉、燃气壁挂炉、燃气直燃机及燃气吸收式热泵等。

        (3)电能取暖

        电取暖是利用电能,使用电锅炉或蓄热式电暖器、发热电缆、电热膜及各类电驱动热泵等取暖设施向用户取暖的方式。在城市集中取暖未覆盖的居民小区、农村新型社区等具备二次供热管网的区域优先推广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等集中式电采暖技术;在建筑物保温措施达标的农村散户居民优先推广蓄热式电暖器、分户式空气源热泵等分散式电采暖技术。

        (4)生物质取暖

        生物质能取暖包括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固体燃料为原料的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颗粒燃烧机、生物质水暖锅炉和沼气等。

        (5)太阳能取暖

        太阳能取暖是将分散的太阳能通过集热器(例如:平板太阳能集热板、真空太阳能管、太阳能热管等吸收太阳能的收集设备)把太阳能转换成方便使用的热水,通过热水输送到发热末端(例如:地板采暖系统、散热器系统等)提供房间采暖的系统。

        (6)工业余废热取暖

        工业余废热是回收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或废热用以供热,是一种经济、优质的供热能源。工业余热需要通过换热装置或热泵等方式间接利用为主,主要采用直接供热或吸收式热泵热回收技术供热。

        (7)多能互补取暖

        利用大型能源综合基地的风能、太阳能、水能、煤炭以及天然气等资源的综合优势,来推进风、光、水、火储能互补系统建设与运行。经常体现为太阳能、热泵跟常规能源系统的补充。例如太阳能受天气影响较大,不均匀性较高,因此不宜作为分散热源取暖使用,可与热泵、燃气壁挂炉等结合,共同解决冬季供热问题。

        第十四条区域能源利用规划

        (1)清洁煤取暖发展目标

        到2020年,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和大中型取暖锅炉取暖面积6200万平方米。其中,城区、县城及城乡结合部取暖面积为5500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取暖面积为700万平方米。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利用率达到65%左右。

        到2022年,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和大中型取暖锅炉取暖面积7200万平方米。其中,城区、县城及城乡结合部取暖面积为6500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取暖面积为700万平方米。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利用率达到70%左右。

        (2)天然气取暖发展目标

        到2020年,累计天然气取暖面积2100平方米,取暖天然气用量1.11亿立方米左右。

        到2022年,累计天然气取暖面积2400万平方米,取暖天然气用量1.25亿立方米左右。

        (3)电能取暖发展目标

        到2020年,电能取暖面积1600万平方米,取暖电量达到5.6亿千瓦时左右。

        到2022年,电能取暖面积2300万平方米,取暖电量达到9.4亿千瓦时左右。

        (4)地热能取暖发展目标

        到2020年,地热能取暖面积2150万平方米。

        到2022年,地热能取暖面积2250万平方米。

        (5)生物质能取暖发展目标

        到2020年,生物质能取暖面积800万平方米。

        到2022年,生物质能取暖面积1300万平方米。

        (6)太阳能取暖发展目标

        到2020年,“太阳能+其他清洁能源”取暖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左右。

        到2022年,“太阳能+其他清洁能源”取暖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左右。

        (7)工业余废热取暖发展目标

        到2020年,工业余废热取暖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左右。

        到2022年,工业余废热取暖面积达到700万平方米左右。

        靠的原则,提出规划供热热源方式为:

        德州市城区大力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地热和热泵等区域性供热作为有效补充,以燃气壁挂炉和电空调等作为城中村等分散取暖的主要方式。

        各县(市)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含中心镇镇区)大力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生物质能热电联产供热、工业余热供热为主,地热和热泵等区域性供热作为有效补充,以燃气壁挂炉和电空调等作为分散取暖的主要方式。

        各乡镇镇区和一般农村村庄结合区域及周边能源资源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发展生物质、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天然气壁挂炉和地热、热泵等多种方式供热。

        第五章 热源规划方案

        第十七条 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热源规划任务

        (1)热源的清洁化改造利用和建设。
        (2)热网的改造和高效输配管网的建设。
        (3)热用户的节能改造。
        (4)配套设施的改造和建设。

        第十八条 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热源规划方案

        德州市城区大力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和空气源热泵作为有效补充,以燃气壁挂炉和电空调等作为城中村等分散取暖的主要方式。

        2、分布式供热热源规划方案

        (6)生物质能与余热资源利用

        生物质能与余热资源利用已在集中供热热源中论述,规划期末供热能力为555MW;余热资源供热能力约120MW。

        第二十条 农村地区热源规划方案

        根据对农村地区的调研,农村取暖区域主要分为四部分:各镇镇区、农村社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村村居。本规划分两个层次逐步实现农村清洁取暖全覆盖:

        第一层次:公服设施,主要包括办公、社区、学校、养老院和卫生院等热负荷,2018 年前全面实施清洁取暖。靠近城区及集中供热热源的接入集中供热系统,其他新增面积采用分散清洁供热的方式,主要采用方式为燃气壁挂炉、燃气吸收式热泵等气代煤清洁取暖方式以及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和其他电加热方式等电代煤清洁取暖方式。

        第二层次:农村社区和一般村庄,分期分步实施解决区域。便于后期运营管理维护,规划建议每个村尽量采用一种取暖方式。规划实施后,清洁供热率达到82.6%。主要采用方式为燃气壁挂炉、燃气吸收式热泵等气代煤清洁取暖方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和其他电加热方式等电代煤清洁取暖方式、“以灌定采”的深层地热能清洁取暖方式等。

        第二十一条 规划资源需求量

        (1)煤炭资源消耗量:94.3万吨/年。
        (2)天然气消耗量:1.31亿立方米/年,折合标煤15.7万吨。
        (3)电力消耗量:电能直接取暖年消耗量9.43亿KWh,折合标煤11.6万吨。
        (4)其他消耗量:其他消耗主要来源于生物质能、太阳能、垃圾发电、余热利用等供热, 折算标煤测算得到小时最大耗煤量190.7吨,年耗标煤量为40.1万吨。
        (5)能源消耗总量,用于供热的能源消耗总量折算标煤为161.7万吨。

        第四十四条 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协调推进力度,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83号)文件要求,成立德州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应保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为加强对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市政府确定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办公室,分别为综合协调办公室、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其中,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

        各办公室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参照市里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领导机制、相关规划、建设任务、资金保障,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制度机制保障

        参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83 号)文件要求,建议德州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办公室,分别为综合协调办公室、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其中,综合协调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山东省关于清洁取暖、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供应保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研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及相关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发展规划和全市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调度掌握全省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工作推进情况;承担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

        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山东省关于清洁取暖重大决策部署及相关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依据德州市冬季清洁取暖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市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工程组织实施;定期调度掌握清洁取暖工作推进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

        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山东省关于清洁取暖重大决策部署及相关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与油气公司对接,积极争取对我市天然气、煤炭、电力等支持;依据全市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分年度制定储气设施建设计划,指导督促各市有序推进储气设施工程建设;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制定“压非保民”应急预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定期调度储气调峰设施和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

        (3)政策措施保障

        1)强化规划引领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3)强化金融支持力度
        4)完善价格支持政策
        5)完善土地支持政策

        (4)能源供应保障

        1)加快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2)加快推进电力基础设施建设
        3)加快推进热力管网设施改造建设
        4)着力提升采暖建筑节能水平

        (5)运营维护保障

        建议供热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对热源和热力公司运营的监督管理,切实体现政府的主导性,既要保证企业长期发展和利益,同时兼顾减轻老百姓的负担。建议减少供热环节,热力公司尽快直管至热用户。另外,鼓励各方资本参与,供热市场的建设运营工作。
        (6)考核评价保障

        建立和完善清洁取暖发展督导考核制度,将清洁取暖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地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度考核内容,按照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强化定期调度检查和目标任务考核。对工作业绩突出、按期或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弄虚作假以及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严格实施通报、约谈和问责;对套取补贴资金、虚报改造任务与成效等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同时,开展对规划目标、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进行年度总结评估,强化动态管理,确保规划实施效果。

        第十四章 结论及建议

        第四十五条 结论

        (1)规划期末,全市取暖用能结构明显优化,取暖清洁化水平大幅提高,热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污染排放大幅下降,保证空气质量改善和民生水平提高,为全面建成蓝天小康做出贡献。
        (2)规划期末,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2.6%, 清洁取暖67.6万户。
        (3)规划期末,燃煤取暖面积占总取暖面积60%左右,工业余热、天然气、电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取暖面积占比达到40%左右。
        (4)规划期末,供热平均能耗下降到16千克标煤/平方米左右,新建建筑供热平均能耗控制在13千克标煤/平方米左右。
        (5)规划期末,城镇地区既有节能居住建筑占比90%,农村地区既有节能居住建筑占比70%。
        (6)规划期末,各集中供热热源管网基本配套完善,积极推进天然气供应向村镇延伸覆盖,农村电网基本改造完成。
        (7)规划期末,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第四十六条 规划实施的建议

        (1)规划批复后,德州市清洁取暖发展应严格按本规划执行。
        (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大管理力度,禁止分散小锅炉的安装和使用,并制定出关、停时间表,保障清洁取暖事业的顺利发展。
        (3)积极创造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清洁取暖发展的良好氛围。
        (4)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
        (5)加大建筑节能改造,降低供热能耗。
        (6)及时评估,适时调整。

        第十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集、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四部分组成,文本和图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条 本规划由德州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划自德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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