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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推进秸秆成型燃料模式示范推广生物质炉具

中国炉具网    来源:广西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19-09-25 10:22:20    浏览: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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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印发《关于贵港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发展秸秆燃料化利用。积极推进秸秆燃料多元化利用,重点推进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模式,示范推广秸秆生物质灶具替代传统燃具,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秸秆生物质发电。重点支持贵港里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广西盈佰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进行秸秆燃料化处理,力争到2019年底消纳秸秆2万吨。

附通知原文:

关于印发贵港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农局发〔2019〕42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贵港市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推进方案等文件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15号)精神,现将《贵港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农业农村农局
2019年9月1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保护我市生态环境,防止秸秆焚烧污染环境,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促进生态绿色农业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贵港市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推进方案等文件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15号)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力度,实施秸秆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和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探索形成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发挥市场作用,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探索建立“谁受益谁处理”、“秸秆换有机肥”等机制。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工作,2019年底,全市“重点管控区”范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桂平市、港北区和覃塘区等3个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加快实施桂平市、港北区、覃塘区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建设项目,平南县、港南区的“一干七支”生态农业建设项目,基本建立较完善的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运体系,通过项目实施示范带动我市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牵头单位:科教科;责任单位:环监站,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二)推广水稻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

        稻秆粉碎就地还田技术成熟,操作简易。推广水稻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条件成熟,投入少、见效快,坚持顶层合理设计,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措施得当,可以快捷有效地将秸秆焚烧问题解决在田间地头,大大减轻水稻秸秆处理成本,减轻秸秆收、储、运等方面的人、财、物压力。同时,还可以增加水田腐殖质,肥沃土壤,提升稻谷品质。市政府加大引导督查力度,通过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秸秆还田和禁烧管理,制定出台《贵港市水稻机械收割作业通告》,规范管理贵港市辖区进行水稻机械收割作业的农业机械,水稻联合收割机开展水稻收割作业时,必须对稻秆进行粉碎就地还田,留茬≤10cm,秸秆切碎≤5cm,秸秆抛撒不均匀率≤30%,秸秆覆盖率≥80%。农业部门加强跨区作业机械管理,免费发布作业信息,主动提供技术指导和安全生产管理等服务。各级政府、部门通力合作,绩效问责,确保水稻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推广落实到位。2019年完成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200万亩。[牵头单位:市农机服务中心、市农技推广中心、种植业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三)大力推行秸秆“五化”利用。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力度,结合招商引资项目,加快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促进秸秆就近就地消纳,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

        1.促进秸秆肥料化利用。积极引导农民将秸秆还田作为肥料提高耕地肥力,继续推广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以实施玉米、水稻、蔗叶等秸秆直接还田为重点,结合秸秆腐熟还田、堆沤还田、生物反应堆以及秸秆有机肥生产等,科学合理地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率。2019年每个县市建立堆沤还田或秸秆腐熟还田示范点1-2个,同时培育1家肥料企业利用秸秆作为原料进行有机肥生产。[牵头单位:土肥站;责任单位:经作站、水果站,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培育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重点推广“秸秆—牛羊—有机肥”种养循环模式,大力培育推广秸秆青贮、黄贮、微贮、氨化技术和秸秆养殖技术,探索多种形式的秸秆贮存使用方式。积极培育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发展压块饲料、颗粒饲料等秸秆商品饲料产业,促进秸秆饲料规模化利用。到2019年底,培育不少于5家经营主体利用秸秆饲料化进行循环种养。[牵头单位:畜牧与饲料科;责任单位:畜牧管理站,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3.发展秸秆燃料化利用。积极推进秸秆燃料多元化利用,重点推进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模式,示范推广秸秆生物质灶具替代传统燃具,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秸秆生物质发电。重点支持贵港里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广西盈佰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进行秸秆燃料化处理,力争到2019年底消纳秸秆2万吨。[牵头单位:局科教科、产业中心;责任单位:环监站,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4.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大力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培育壮大秸秆基料食用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带动秸秆基料化产业发展。重点推广“秸秆—食用菌”“菌渣—有机肥”循环利用模式,示范推广秸秆腐熟作食用菌基质、育苗基质、蔬菜花木栽培基质等。重点打造不少于3家经营主体利用秸秆进行基料化处理。[牵头单位:市农技推广中心;责任单位:农科院、经作站,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5.拓展秸秆原料化利用。鼓励秸秆纤维代木技术创新,发展制浆造纸、板材、活性炭等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鼓励秸秆代粮生产酒精、木糖醇等。重点扶持广西函农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秸秆碳化作为有机碳肥料原料,争取2019年消纳秸秆1万吨。[牵头单位:产业中心;责任单位:土肥站、环监站,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四)多组织探索收储运长效机制,引导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发展。推广“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民参与”的运行模式,科学布局建设集打捆压块、储存运输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的秸秆收储网络体系。积极培育秸秆收储组织,支持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经纪人等,因地制宜建设秸秆收集储运站,扶持建设完备的收储站点网络体系,开展秸秆收集储运综合服务,提升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水平和市场化运作能力。根据当地种植制度、秸秆利用现状和收集运输半径,引导秸秆收储站点与种植户(合作社)、秸秆利用企业建立长期产销合作关系,与秸秆发电、秸秆固化成型、秸秆炭化、秸秆沼气等产业配套。围绕秸秆的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五化”利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引入食用菌生产、生物质燃料生产等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建立完善秸秆的收集、运输、收储、加工利用一体化产业体系,多方面、多途径消纳秸秆,提高秸秆利用率和利用价值,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水稻、甘蔗和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和产生的秸秆量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办)、村,以5-10万亩的农作物面积为标准就地建立1个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其中2年内要完成重点管控区内企业的建设,4年内要全部完成企业的建设,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乡村产业科、产业中心、局招商办;责任单位:市农技推广中心、市场信息科、种植业管理、科教科、糖业科、土肥站、执法支队、经作站、水果站、环监站、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五)多层面联防联控,强化禁烧管控。进一步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完善禁烧网格化管理搭建,推动和完善工作联动、区域联防联控、宣传引导、违法惩处等秸秆禁烧工作协同机制,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启动应急措施,对城区周边、城市上风向等的协同督查,创新巡查方式,加大配合巡查密度。[牵头单位:执法支队;责任单位: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六) 建立秸秆资源台账。根据《农业农村厅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2019年度全市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调查,内容包括农作物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状况,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牵头单位:环监站;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七)多方位宣传培训,提高群众积极性。各县(市、区)要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张贴通告、标语条幅、宣传栏、流动宣传车、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现场开展宣传,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相关法律法规、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促使秸秆禁烧各项规定和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家喻户晓,提高群众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鼓励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并对焚烧严重的乡村予以曝光。适时举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动员会、现场会,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提升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局科教科;责任单位:市农机服务中心、市农技推广中心、土肥站、经作站、水果站、环监站、畜牧管理站,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考核。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扩大规模,提升技术水平,提高效率和效果。主动与农垦、糖业等部门沟通,共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二)创新技术,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开发秸秆还田管理平台,探索创新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手段,坚持农机农艺结合,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加强对农机作业的监督管理,加大推广实用技术,引导农民进行秸秆综合利用,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三)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根据工作职责,整合相关项目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秸秆综合利用领域,大力扶持基层服务组织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探索途径,加大政策支持。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途径,支持秸秆生产商品有机肥等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完善配套产业及下游产品开发,延伸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探索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激励机制,将秸秆综合利用变成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业专业合作社、相关企业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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