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了《关于2019年-2020年期间推广洁净型煤的通告》。通行指出,沧州市全市除经省发改委批准的23家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外,全市范围内严禁新增散煤生产企业,运输不合格散煤车辆禁止进入该区。全区只允许销售、使用煤质合格的洁净型煤。使用洁净型煤享受政府财政补贴,居民使用洁净型煤,每吨仅需支付520元。原则上普通居民每户限购2吨,若居民有农业大棚、家禽舍等农业生产需求,政策可放宽至8吨。
附通知原文:
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9年-2020年期间推广洁净型煤的通告
为全面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清洁能源利用,即日起我区开展2019年-2020年洁净型煤推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沧州市全市除经省发改委批准的23家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外,全市范围内严禁新增散煤生产企业,运输不合格散煤车辆禁止进入我区。在我区经营的煤炭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炭质量有关规定,主动开展质量报验和煤质公开,做到合法规范经营。
二、全区只允许销售、使用煤质合格的洁净型煤。
三、使用洁净型煤享受政府财政补贴,居民使用洁净型煤,每吨仅需支付520元。原则上普通居民每户限购2吨,若居民有农业大棚、家禽舍等农业生产需求,政策可放宽至8吨。
四、有意向办理洁净型煤购置的居民,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含户主页和经办人所在页)到当地社区工作站,村、队工作站办理;有农业大棚、家禽舍等农业生产需求的居民需另外携带营业执照,或者在社区,村、队办理相关证明。登记完成后,我们将统一组织洁净型煤配送工作。
五、居民购置的洁净型煤只适用于居民取暖,不可以用于经营性供暖。
六、全区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配合散煤治理工作,自觉抵制使用劣质散煤并监督、参与到散煤违规治理行动中来。举报电话:5687576。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捷产业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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