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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蒲县清洁取暖外墙保温最高补贴5000元/户

中国炉具网    来源:蒲县人民政府    日期:2019-08-07 10:06:03    浏览: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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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蒲县2019—2020年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蒲县2019—2020年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

山西省临汾市蒲县2019—2020年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

        为打好打赢蒲县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加快推进我县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9〕3号)要求,结合我县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大会要求,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因地制宜、宜电则电、宜煤则煤(超低排放)、宜热则热的原则,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取暖体系,为建设宜居、魅力、幸福新蒲县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及实施范围

        (一)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四部委关于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的要求,县城规划区内2019年清洁取暖率必须完成100%,计划完成总数户485户、取暖面积8.63万平米;乡(镇)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30%以上,完成取暖面积44.11万平米,计划完成5583户、总取暖面积55.08万平米;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强制标准,县城建成区需完成6.05万平米既有的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在新建建筑节能75%地方标准编制完成后,逐步实施新建建筑节能75%地方标准。

        (二)实施范围

        1.规划区内:2019年,完成蝎子沟13户、取暖面积0.2万平米;大河沿路45户、取暖面积0.67万平米;新丰村27户、取暖面积0.42万平米;翠屏山1户、取暖面积0.0056万平米;荆坡村17户、取暖面积0.19万平米;冯家坡村22户、取暖面积0.38万平方米;砖厂片区53户、取暖面积0.8万平方米;天嘉庄村13户、取暖面积0.24万平方米;窑店村28户、取暖面积0.3万平方米;河西村130户、取暖面积3.4万平米;古坡村129户、取暖面积1.95万平米;南桃湾村7户、取暖面积0.075万平米;共计485户、取暖总面积8.6306万平米。

        2.乡(镇)农村地区:根据全县农村地区实际,按照市定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应完成30%目标,初步拟定2019—2020年清洁取暖范围为各乡(镇)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城关村已实施完成)和临大公路沿线的自然村,具体为:黑龙关镇7个:黑龙关村389户、取暖面积4.86万平米;蒲沙凹村216户、取暖面积1.4万平米;黎掌村委311户、取暖面积2.08万平米;化乐村委322户、取暖面积2.19万平米;武家沟村委163户、取暖面积1.2万平米;岔上村39户、取暖面积3.41万平米;肖家沟村委189户、取暖面积1.53万平米。蒲城镇3个:闫家庄村130户、取暖面积1.3万平米;水库村27户、取暖面积0.4万平方;石堆村90户、取暖面积0.9万平米。薛关镇3个:薛关村委1100户、取暖面积8.8万平米;乔子滩村委205户、取暖面积1.64万平米;略东村委260户、取暖面积1.56万平米。克城村委679户、取暖面积11.3万平米。山中村和白家庄村132户、取暖面积1.41万平米。乔家湾村委800户、取暖面积10.26万平米。太林村委330户、取暖面积2.7万平米。古县村委140户、取暖面积0.84万平米。红道村委61户、取暖面积0.3万平米。占全县农村地区采暖建筑总面积185万平米的31.24%。

        三、改造方式及内容

        我县清洁取暖宜采用的方式主要有集中供热、空气源热泵、热电联产等方式。

        (一)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县城规划区充分挖掘现有集中供热资源的潜力,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扩容改造,最大限度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对符合条件的取暖建筑实现可供尽供,2019年确保完成冯家坡村27户、取暖面积0.38万平米和河西村130户、取暖面积3.4万平米集中供热任务。

        (二)精准实施“煤改电”工程充分结合我县采暖区域的热负荷特性、电力资源、区域电网支撑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推进“煤改电”工程,对农村地区居民楼、人口较集中的行政村,推行集中电锅炉供暖;对规划不整齐的村,使用空气源热泵。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可以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电网膜、蓄热电暖器等分散式电供暖,作为集中供热的补充。

        (三)加大热电联产项目供热范围抓住蒲县宏源集团垚鑫生物质发电建设的契机,2019年,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与乔家湾乡政府通力合作,确保乔家湾村实现集中供热,供暖面积达到10万平米,2020年将供热面积扩大到后堡村、前堡村,供暖面积达到16万平米。

        (四)其他方式居民可根据自愿,选定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生物质、空气能等清洁取暖方式,经村、乡(镇)申报,县清洁取暖办同意后,采取其他方式改造。

        四、时间节点安排

        2019—2020年清洁取暖工程按以下时间节点推进工作。

        (一)2019年6月底前,出台《蒲县2019—2020年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确定清洁取暖范围和采用方式。

        (二)2019年7月10日前,完成清洁取暖实施区域内的确村确户任务。

        (三)2019年7月底前,实施单位与施工企业进行对接,工程队进驻工地开始施工;供热企业完成集中供热工程一网铺设;实施单位完成取暖设备订购及费用收取。

        (四)2019年9月底前,供热企业完成集中供热工程二网铺设;地电公司蒲县分公司完成电网改造。

        (五)2019年10月底前,完成采暖设备安装、调试;供热企业完成集中供热的收尾工作;各企业完成道路恢复;全面完成清洁取暖工程。

        (六)2020年4月底前,完成2019年清洁取暖工程资金的收取和管理,做好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兑付,并对清洁取暖方式的能耗指标、供热成本、取暖效果进行全面评估。

        五、支持政策及相关规定

        (一)一次性补贴政策

        1.“煤改电”:对改造用户按购置采暖设备费用70%给予补贴。

        2.“煤改气”:按每户1000+2000元的补贴,其中1000元用于天然气管网建设,安装热计量装置等,2000元用于壁挂炉的补贴,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

        (二)用电、用气费用补贴政策

        1.采暖季电费按集中供暖每户17.5元/m2标准补贴,剩余部分由财政全部兜底。

        2.对居民独立采暖用气,按照采暖用气实际使用气量给予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125立方米。

        (三)外墙保温补贴

        建议气采暖、电采暖居民用户对房屋进行外墙保温改造,凡进行外墙保温改造并经住建局验收的居民用户,每户给予40元/平米的外墙保温补贴,最高不超过120平米,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

        六、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因工程项目涉及资金数额较大,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依据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采购,原有的项目实施中标单位可按采购程序继续参与后续的改造工作。

        七、资金筹措

        清洁取暖资金补贴按照《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居民清洁取暖政策的补充通知》(蒲政办发〔2018〕91号)精神和市清洁取暖奖补资金规定,由市、县共同解决。

        八、组织实施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成立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进行总体指导和协调督促,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能源局,由能源局牵头全县清洁取暖工作,由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配合。县城规划区内的清洁取暖工作由住建局牵头负责,蒲城镇、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农村地区的清洁取暖工作由能源局牵头负责,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1.能源局(清洁取暖办)负责牵头、调度和协调全县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监督协调“煤改电”用电安全和保障工作,定期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完成市清洁取暖办安排的汇总上报、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等工作。

        2.住建局负责制定全县“集中供热”改造和“煤改气”实施方案,负责全县集中供热改造和“煤改气”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作,完成市定全县建筑节能改造和保温工作。督促燃气供应企业进一步扩大供气覆盖率,制定城区住户供气计划,逐步提升城区供气率。

        3.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煤改气”气源调度、保障工作,制定清洁取暖用电、用气和集中供暖采暖价格和监督工作。

        4.市生态环境局蒲县分局负责执行国家和省清洁供暖锅炉排放标准,做好环境监管工作,负责确村确户范围审定和全县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5.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协调各乡(镇)政府做好全县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工作和农村清洁取暖政策宣传工作。

        6.财政局负责筹措县本级资金,协同有关部门争取更多市级资金支持,按照市清洁取暖办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做好资金清算工作。

        7.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我县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积极推进集中供暖建设、电网改造、燃气设施等建设用地规划,督促做好项目征地、拆迁等工作。

        8.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清洁取暖特种设备锅炉的使用登记、安全节能、检验检测工作,督促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洁净煤生产销售企业的洁净煤质量依法实施监督抽查,做好市委托的产品质量检测工作。

        9.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10.交警大队负责机动车辆涉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运输不达标的燃煤货运车辆。

        11.交通运输局负责洁净煤公路运输保障工作。

        12.地电蒲县分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工作,加强与县清洁取暖办联系,及时了解电网改造需求情况,尽早制定2019-2020年电网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省级电网改造资金支持,确保“煤改电”电力供应稳定可靠。

        13.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冬季清洁取暖相关工作的落实,定期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及安全保障责任主体,负责编制本区域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工作。要提前谋划好清洁煤置换用量和置换供应点的选定等工作。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及县四套班子有关领导
        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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