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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韩城市2019-2020年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中国炉具网    来源:韩城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07-23 14:36:09    浏览: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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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2020年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韩政办发〔2019〕5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管委会:

        《2019-2020年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陕西省韩城市2019-2020年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中地区散煤治理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14号)文件要求,为持续优化我市能源结构,有效控制我市散煤消费,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部署,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破、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构建绿色、协调、适用、节约的清洁供暖体系,充分考虑清洁能源供给保障和居民消费能力,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的取暖方针,结合生态环境质量情况,整村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的清洁能源替代。2020年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平原地区生活和取暖散煤替代实现应改尽改,暂不具备替代条件的,积极推广使用洁净煤

        (二)治理标准

        煤改气:燃气管道及计量设备安装入户,通气点火。配备必要的清洁取暖设施。

        煤改电:户用电能力达到4-6KW,完成智能电表改造,安装热风机、空调等必要的清洁取暖设施。

        洁净煤(含生物质成型燃料):燃料类别和质量符合相关标准。配备必要的高效环保炉具。

        地热能、太阳能等: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上述治理措施必须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二、工作任务

        (一)稳妥推进煤改气工程。坚持“以气定改”,天然气管网覆盖地区优先实施煤改气。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加快管网、储气站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前期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审批进度,积极支持燃气公司推进项目实施计划。新增城镇、农村居民生活和冬季取暖优先使考虑煤改气,鼓励支持管网未覆盖且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使用撬装液化天然气和压缩天然气。加快完善调峰储气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并制定燃气应急预案。2019-2020年“煤改气”完成7068户。

        (二)高效经济推进煤改电工程。天然气覆盖不到的农村地区整村开展“煤改电”,电力部门制定电网扩容改造实施方案,统筹做好变压器、配电线路、智能电表等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全面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确保电网能够满足清洁取暖用电需求。2019-2020年“煤改电”4500户。

        (三)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率先在看守所开展地热供暖试点,在技术、经济可行的前提下,积极在我市推广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并制定地热能建筑应用发展规划。支持有实力的科研院所、企业加强对太阳能光热、生物质能利用的推广。公共机构、镇办党政机构等率先建设一批可再生能源供热示范项目。

        (四)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继续加大燃煤设施淘汰力度,2019年底前,完成全市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0蒸吨/小时及以上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除外)全部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对城区燃煤集中供热站实施清洁化改造,利用余热建设龙门至城区长输热源管线,替代城区燃煤集中供热,总投资8亿元,铺设管网20余公里,力争2020年前建成投入使用。

        (五)加强洁净煤使用监管。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积极推广洁净煤。按照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要求,完善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镇级配送中心要建立健全煤炭质量检验和销售台账制度,销售的洁净煤符合《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及《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技术要求,并将有关信息接入省散煤治理在线平台,实现信息化动态监管。加强清洁煤炭供应、储配、使用等各个环节管控,加大抽检力度,实现按月抽检全覆盖,实现配送的洁净煤抽检全覆盖,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散煤行为。

        (六)探索开展农村住房建筑节能改造试点。鼓励农村新建房屋全面执行《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按照自愿加引导的原则,积极推进既有住房节能改造,鼓励采用新型墙体保温材料、节能门窗对现有墙体、门窗、屋顶的更换改造,降低采暖能耗。

        (七)推广清洁能源炉具装置。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创新,引进吸收先进技术生产高效环保型煤炉具、太阳能平板集热器、生物质采暖炉等产品。积极推广洁净型煤+高效环保炉具、太阳能+电、生物质+专用炉具取暖模式,用多能互补方式支撑群众用得上、用得起、可持续、有质量的清洁取暖。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与省级各部门对接,争取省级补贴资金;依据省级散煤治理财政补贴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散煤治理财政支持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替代建设和运行“双补贴”机制,确保群众用得起、用得上,解决劣质煤复燃问题。

        (九)建立完善网格员工作机制。加强镇村网格基础能力建设,明确责任、明确流程、明确区域,做到散煤治理网格化监管纵横延伸、全面覆盖。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设关中地区散煤治理在线平台,以户为单元开展线上建档立卡、线上统计、线上监测和线上预警,高效、便捷、精准掌握确村确户改造进展情况,形成散煤治理村级网格员直报,镇村比学赶帮的新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发改委主任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电力局、各镇办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统筹推进我市散煤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如下:

        市发改委(能源局、民生办)负责统筹推进散煤治理及日常调度工作,建立散煤治理和监管的长效机制;负责制定燃气应急预案及清洁能源供应保障。

        市财政局负责散煤治理市级财政补贴办法的修订及补助资金的筹措。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散煤治理的核查督查和燃煤锅炉的综合整治;负责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的综合整治和散煤治理的督查。

        市住建局负责管网建设施工许可及建筑节能改造,推进燃煤集中供热项目。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负责商品煤生产和流通领域质量监管,并打击取缔劣质煤销售网点。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燃气、电力、热力等管网设施建设用地的审批。

        市电力局负责制定电网扩容改造实施方案,电力负荷增容和智能电表改造。

        各镇办是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工程的主体,负责散煤治理数据的日常报送工作,散煤对所填报数据进行监督检查、抽查核实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市级网格长和网格员,确保数据报送的准确性。

        (二)强化责任主体。为加快推进散煤治理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成员单位要细化责任目标,派专人负责,结合职能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于每月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要配齐配强网格力量,保障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三)严格评价考核。市发改委要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散煤治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市考核办将散煤治理工作纳入市年度考核体系,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

        (四)营造社会氛围。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高度重视散煤治理行动宣传工作,加强对空气质量现状、散煤燃烧带来的污染和清洁替代及相关奖补政策进行宣传,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形式及时发布散煤治理相关信息,广泛宣传散煤燃烧带来的危害,宣传散煤治理的先进典型,正面舆论引导,促使公众自觉抵制散煤燃烧,支持散煤治理行动,营造全社会同防同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韩城市散煤治理任务表

韩城市散煤治理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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