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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行动方案

中国炉具网    来源:晋城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04-17 10:17:55    浏览: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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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行动方案

(晋发〔2017〕50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关于“争当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面临形势

        美国页岩气革命导致世界能源供需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天然气和石油比重上升,可再生能源消费快速增长,全球能源进入新一轮的转型期。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世界低碳无碳化进程加快,欧美多国提出了关闭燃煤电厂的时间表,“去煤化”成为世界主要发达经济体政策主流,加快向绿色、多元、安全、高效、低碳的可持续能源体系转型已经成为重塑世界能源结构的总趋势。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近年来,国内能源消费增速趋缓,煤炭消费增速持续下降,油气消费增长,可再生能源规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国。同时,从总体上看,还存在能源需求压力巨大、能源供给制约较多、能源生产消费对生态环境损害严重、能源技术水平总体落后等问题。为积极应对挑战,党中央作出了推动能源革命和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等战略部署。

        山西是我国的煤炭大省,长期以来向全国输送了大量的能源产品,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形成了“一煤独大”的结构性问题,经济发展过多依赖煤炭产业、过多倚重煤炭价格,还存在能源利用水平落后、能源生产消费对生态环境损害严重、能源管理体制僵化等素质性、体制性问题。当前,面对能源革命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顺应发展大势,以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为战略定位,以服务全省经济转型为战略目标,推动山西能源发展改革行稳致运,是牢记总书记殷切教导,走好山西新征程的必由之路;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的必由之路;是优化能源生产消费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必由之路。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能源革命的战略思想和视察山西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能源供给结构转型为重点,以构建现代能源体系为目标,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竞争力、推进清洁高效利用,促进能源产业向绿色低碳转变、向中高端转变、向创新驱动转变,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形成产业多点支撑、多元优势互补、多极市场承载、内在竞争力充分的产业体系,实现从“煤老大”到“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的历史性跨越。

        (二)基本原则

        ——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原能源商品属性,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能源行业发展规律,打通能源新技术新业态准入通道,发挥市场主体推进能源革命排头兵的主力军作用。

        ——政府推动。理清政府能源管理职能,积极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完善制度体系,精准科学调控,改革定价机制,维护市场秩序,激发能源创新活力,推进能源治理现代化。

        ——低碳引领。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切实减少能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低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大幅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实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碳排放量不断下降。

        ——改革创新。以自我革命的勇气,破除体制机制藩篱,推动能源体制机制创新,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换发创新活力,加快能源产业发展方式变革,以能源革命重塑山西。

        ——重点突破。围绕国家能源革命的战略部署,选择具有比较优势和潜在优势的领域,重点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举措,率先取得突破,迈入全国第一方阵,走出一条山西特色能源转型之路,引领全国能源革命进程。

        (三)主要目标

        能源消费总量。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4亿吨标准煤以内,2025年、2030年增长幅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煤炭生产,到2020年,煤炭产量基本稳定在9亿吨左右,煤炭产业占GDP比重下降到11.5%,2025年、2030年煤炭产业占GDP比重分别下降到10.3%和8%。

        煤炭消费。到2020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比例下降到80%,比2015年下降7个百分点,下降幅度领先全国。2025年、2030年下降幅度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原煤入洗率。到2020年,原煤入洗率达到8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2030年达到90%以上,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煤矿安全。到2020年,全省千人矿井单班入井人数控制在700人以下;2025年、2030年分别控制在600人以下、500人以下。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国际领先。

        化解过剩产能。到2020年,煤炭总产能减少到13.5亿吨,到2025年、2030年分别减少到12.5亿吨、11.5亿吨,停缓建一批煤电项目,为化解全国煤炭、电力产能过剩风险作出突出贡献。

        新能源。到2020年,新能源装机占全省电力总装机规模的35%左右,2025年、2030年分别达到40%和45%。

        煤层气。到2020年,全省煤层气产能达到400亿立方米,产量达到200亿立方米,占到全国总产量的83%,覆盖人口比例达到70%;2030年,煤层气产能达到450—500亿立方米,产量达到350亿立方米。

        节能降耗。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6%,力争达到18%,下降幅度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3个百分点;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接近全国平均水平;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碳减排。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率先达到峰值。到2020年,大型发电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550克/千瓦时以内,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030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科技创新。到2020年,全省R&D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争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025年、2030年R&D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建成世界煤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基地。

        清洁能源外输。到2020年,电力外输能力达到3300万千瓦,比2016年增长73%,煤层气管道外输量达到60亿立方米,比2016年增长2倍;2025年、2030年电力外输能力保持稳定增长,煤层气外输大幅增长。

        体制改革和开放合作。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实现能源管理体制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成为中国能源转型升级示范版。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建设煤炭开采及清洁高效利用境外产能合作基地和京津冀清洁能源供应基地。

        三、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

        实施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先进产能占比,推进绿色矿山和智能矿山建设,建立世界最清洁的煤电体系,优化煤炭供给结构,推进煤炭转型发展。

        (一)煤炭先进产能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运用市场化、法治化办法,淘汰关闭一批、减量重组一批、减量置换一批、依规核减一批煤矿,有序退出过剩产能,确保“十三五”期间煤炭总产能只减不增。坚持去产能与发展先进产能相结合,通过实施减量置换、兼并重组、产能核增、减人提效等方式建设符合先进产能标准的煤矿,全省煤炭先进产能占比逐步达到2/3。

        (二)煤炭安全高效开采工程。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大力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矿山建设,探索“互联网十煤炭开采”,打造煤炭无人(少人)智能开采与灾害防控一体化的采矿新模式。省属国有重点煤矿综采工作面力争实现可视化、自动化开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继续保持国内领先。

        (三)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工程。着力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加快现役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力争燃煤电厂平均供电煤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建常规燃煤发电机组要执行超低排放标准Ⅰ,低热值煤发电机组执行超低排放标准Ⅱ。对不达我省超低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的燃煤发电机组一律停止运行。落实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电价政策。

        (四)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加快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加大煤矸石(含洗矸、煤泥)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和多重功能化发展。加快朔州国家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加强对煤炭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探和综合评价,推动与煤共伴生资源精深加工和产业化发展。

        四、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全面提升城乡优质用煤水平,从根本上抑制不合理消费,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同步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调整。

        (一)能源消费“双控”工程。把能源消费总量、强度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约束性指标,推动形成经济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强化源头控制,把节能审查作为“双控”的重要手段,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约束,对其他产业按先进能效标准实行能耗强度约束。探索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强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保障优质增量用能,淘汰劣质低效用能。

        (二)煤炭等量减量替代工程。将太原、阳泉、晋中、长治、晋城、临汾“4+2”城市列为我省首批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城市,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在“4+2”城市划定“禁煤区”,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包括洁净型煤加工企业用煤)外,完成燃料煤炭“清零”任务。20万人口以上县城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大力发展清洁煤燃烧技术,重点区域实施优质型煤等清洁燃料置换,推广使用最高燃煤标准的炉灶。

        (三)煤改气(电)工程。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稳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加快实施民用、工业“煤改气”工程,完善煤层气利用设施,扩大天然气替代试点范围。加大“煤改电”电网(农网)改造政策支持力度,结合城乡建设规划、气热管网建设和禁煤区划定等,在适合“煤改电”地区的城乡居民用煤及燃煤锅炉等重点领城、有条件的学校、医院、养老院、旅游景点等公益事业单位和乡镇机关、村委会等科学实施一批“煤改电”工程。

        (四)节能优先工程。加强工业领域节能,实施更加严格的能效和排放标准,新增产能主要耗能设备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立以节能标准促进高耗能行业能效提升的倒逼机制,督促用能单位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引导执行推荐性节能标准。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全面推进22个设市城市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以太原、大同两市为重点,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强交通运输节能,支持大原市、临汾市等有条件的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支持城市客运、公路运输行业和旅游景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

        五、促进新能源产业提质

        提高煤层气规模化开发水平,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大幅增加生产供应,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形成多轮驱动、安全可持续的能源供给体系,开启低碳能源供应新时代。

        (一)煤层气产业提速工程。把煤层气产业作为山西能源革命的战略关键和主要抓手,积极推进晋中、沁源—古县等14个省级以上规划矿区建设,大幅增储扩产。推进煤层气外输通道工程建设,实现与京津冀、雄安新区等周边区域的输气管网对接。加大煤层气下游市场开发培育力度,重点布局一批工业、民用、汽车、分布式能源等领域应用项目。推进地面开采煤层气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推进瓦斯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

        (二)风力发电壮大工程。统筹晋北风电基地建设和中南部低风速资源开发。重点支持北部三市风电供暖工程试点工作,积极推进灵丘县和繁峙县风电供暖试点工程。优化发电运行方式,通过实施供热机组灵活性改造等方式改善系统调峰能力,增强本省风电消纳能力。通过风火打捆方式,逐步扩大风电外送能力。

        (三)光伏发电提升工程。推进光伏产业有序发展,以大同、阳泉等为重点,大力推进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建设。以吕梁、太行两大连片特困扶贫区光照资源较好的57个贫困县为重点,稳步推进光伏扶贫。鼓励利用闲置的荒山荒坡和综合开发的土地资源开发太阳能发电项目。鼓励推进大阳能热发电示范试点。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鼓励工业企业、大型公建和城市农村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

        (四)地热能资源开发工程。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各种地热能资源,提高地热能在城镇和新农村建筑中用能比例。在用热需求集中、资源条件优越和地质条件适宜的区域,不断提高浅层地温能在城镇建筑用能中的比例,优先发展再生水源热泵(含污水、工业废水等),积极发展空气源热泵,适度发展土壤源热泵和地下水源热泵。鼓励水热型地热资源的梯级利用。

        (五)生物质能发电培育工程。在晋中、运城、长治、临汾、忻州等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地区,大力推进生物质能热电联产。合理布局垃极焚烧发电项目,优先鼓励在11个设区市、11个县级市及部分人口规模较大的县(区)布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到2020年,生物质发电(含垃圾发电)达到50万千瓦,占全省发电装机的0.5%。

        六、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

        促进能源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动能源生产管理模式变革,培育能源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增强能源发展新动能。

        (一)能源互联网创建工程。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互联互通,建设大电网,形成大市场。构建清洁、零排放的多类型能源互联网络,实现电力流、数据流和信息流的实时交互,打造广泛互联、智能互动、灵活柔性、安全可控的新一代电力系统,构建横向多源互补、纵向“源—网—荷—储”协调、整个社会与能源系统以智慧的方式高效耦合运行的互联网+智慧能源系统。

        (二)能源大数据应用工程。充分发挥山西电力资源充沛、气候冷凉的比较优势,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整合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焦炭交易中心等已建成平台数据资源,重点推进山西省煤炭监管信息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大数据平台、山西“能源云”数据中心等大数据应用工程建设,打造能源大数据平台。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和我省能源企业加强合作,形成“煤—电—流量—数据—综合信息服务”信息链,构建智能电网大数据体系。

        (三)分布式能源领跑工程。建设基于用户侧的分布式储能设备,依托新能源、储能、柔性网络和微网等技术,实现分布式能源的高效、灵活接入以及生产、消费一体化。实现智能化分布式光伏应用,光伏微电网互联、交直流混合微电网以及多能互补微网统一能量管理等的工程示范和推广应用。积极争取全国第三批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建设。

        七、突破能源关键核心技术

        准确把握世界能源技术演进趋势,选择重大科技领域,以绿色低碳为主攻方向,提升能源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抢占能源科技发展制高点。

        (一)能源重大技术突破工程。瞄准国际技术前沿,重点在煤炭分级分质转化、智慧能源监管技术、碳捕集利用封存等关键领域取得技术突破。重点支持先进采煤、掘进、储运、洗选、安全、信息等关键技术和关健零部件研发。开展集成激光测风与智能控制的风电机组提效技术、风光发电群智能调控和智能化运维技术、基于分布式光伏的直流配电系统关键技术、低压直流配电网发展模式及关键技术研发。

        (二)煤层气勘探开发技术突破工程。依托煤与煤层气共采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加快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技术的突破。在沁水盆地、河东煤田探索深部钻探工艺技术和储层保护技术,力争探明储量有所突破。在沁水盆地北部阳泉、寿阳等区域开展低成本储层保护技术,探索提高煤层解吸速度、扩散速度新型储层改造技术和高效造缝的压裂技术,以及防煤粉的排采控制工艺技术。在沁水盆地中部加大深煤层钻完井工艺技术和储层改造技术研究,为今后深部煤层气开发提前做好技术储备。

        (三)能源颠覆性技术探索工程。集中开展大规模储能、石墨烯、氢能、催化剂材料等前沿颠覆性技术攻关,力争形成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能源领域科研成果。重点突破关键储能材料批量化制备及高性能电池单体开发等技术。重点开展石墨烯应用技术定向开发和面向应用的精准制备技术,实现石墨烯大规模产业化应用。研究氢储能多能源系统的耦合机制,形成大规模新能源制氢储能技术。开发新型电池关键材料,形成器件设计、组装、检测和集成示范能力。

        (四)能源先进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根据国家《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示范试验技术目录,积极争取新一代高效低能耗二氧化碳吸收剂及捕集系统与发电系统耦合集成化技术、多污染物一体化脱除技术、新型高效电池储能技术、700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锅炉关键耐热材料研发、多能互补分布式发电和微网应用推广等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向山西倾斜。

        八、培育能源转型升级新动力

        立足山西能源优势,充分释放电改红利,降低用电成本,大力发展新材料、高载能、高端装备制造、能源服务业等产业,构建具有竞争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带动产业转型。

        (一)节能产业壮大工程。推广采用先进节能技术装备,提升能源生产效率,强化能源行业节能。支持节能服务企业开展节能评估、节能诊断、能源审计、合同能源管理等第三方服务。推动节能产业集聚发展,鼓励节能企业依托山西综改示范区和现有工业园区,有效整合各类节能改造和服务需求,提升技术集成和辐射能力,将我省打造成为国内重要的节能产业基地。

        (二)新能源汽车产业提升工程。立足我省煤电能源优势,以电动客车、电动专用车、电动乘用车整车及电池、电机、电控、轻量化材料等核心零部件为重点方向,完善产业链条建设太原、晋城、长治、晋中、运城电动汽车产业基地,打造华北地区电动汽车强省。依托我省甲醇、燃气汽车产业基础,打造晋中、长治甲醇汽车产业基地和大原、运城、大同燃气汽车产业基地。

        (三)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提质工程。认其落实《中国制选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坚持市场需求导向,整合能源装备优势产业,推动煤炭、电力等能源装备向高端化发展,提升山西能源装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能源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煤层气勘探高精尖勘探装备、定向钻机、智能化排采系统等,建设太原、晋城两个煤层气装备制造业基地,支持晋能、潞安太阳能一体化工业国区建设,推动太重等企业风电装备制造向成套化、系列化和高端化发展。

        (四)煤炭深加工高端示范工程。积极布局一批煤炭深加工高端项目、实现煤炭利用由燃料向材料转变。加快发展煤(甲醇)制烯烃、芳烃、乙二醇等新材料,大力发展煤炭深加工精细化学品和合成材料,走高端化精细化路线,形成与石油路线的差异化竞争。加快煤中无机矿物材料化利用,发展储能材料、高端智能建材、高端陶瓷材料、玄武岩纤维等,加快推动潞安高硫煤清洁利用油化电热一体化等国家示范项目建设,带动甲醇等煤化工改造升级示范。

        (五)铝工业转型升级工程。依托铝土矿资源丰富的优势,实施“煤一电一铝一材”一体化改革试点,建设吕梁、运城百万吨铝加工基地,全省氧化铝产能控制在2000万吨左右,其中就地转化氧化铝1000万吨,铝应用产品产能达到520万吨,铝产业营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电力消纳能力大幅提升。鼓励企业建设铝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支持电解铝、铝精深加工一体化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发展航空、交通用铝材精深加工产品。

        (六)能源服务业培育工程。积极争取国家金融政策支持,实现山西煤炭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积极争取重启商品场外衍生品交易国家试点,探索能源商品交易新机制,构建功能齐全、层次分明、方式多样、手段先进的多元化、多层次现代能源商品交易市场体系,为在全国开展商品场外衍生品交易提供示范。

        九、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创新能源调控机制,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

        (一)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探索研究将矿业权取得、资源开采、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安全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企业退出和转产、改善民生等费用列入煤炭产品的成本构成,实现煤炭开采外部成本内部化。实施煤、电、运全产业链综合改革,落实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煤层气价格改革,加强煤层气输配等网络自然垄断环节的价格监管。在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方面先行探索,走在全国前列。

        (二)电力体制综合改革。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电价改革工作的支持力度,利用好国家批复我省的输配电价政策,加快发售电价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范围外的价格全部由市场形成。规范电力交易平台运营,扩大交易品种和规模,探索建立现货市场。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促进配电网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培育售电公司,拓展售电服务领域,加快综合智慧能源服务。

        (三)煤层气体制机制创新。实施煤层气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建立煤层气勘查区块退出机制和公开竞争出让制度。鼓励煤炭矿业权人和煤层气矿业权人合资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与我省煤层气开采企业合作。落实煤层气对外合作开发项目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积极做好国家将煤炭采矿权范围内的地面煤层气开发项目备案下放我省管理的承接工作。落实国家煤层气发电价格政策,进一步调动发电和电网企业积极性,加快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

        (四)能源企业战略性重组。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依托龙头企业推行行业兼并重组,推进上下游一体化经营,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分基地、分煤种组建世界一流、国内引领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特大型能源集团,大幅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企业竞争力,打造全球能源旗舰企业。

        (五)碳减排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我省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基础工作。建立碳排放报告和核查制度、配额管理和分配制度,建立我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平台,培育第三方核查机构和核查人员,积极开展晋城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探索产城融合低碳发展模式,深化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推动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

        十、扩大能源开放合作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际能源合作,深度融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加强清洁能源外送力度,拓展能源转型升级的新空间。

        (一)广泛开展国际能源合作。积极鼓励引进世界500强及跨国公司在晋投资,提升我省对外吸引力、将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和中国(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会打造成国际品牌。积极推进我省能源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大力推动能源装备、技术和服务“走出去”,探索建立煤炭开采及清洁高效利用境外产能合作基地,加大对煤炭资源勘探、煤化工、煤电一体化等项目投资。

        (二)深度融入国家区域战略。精准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度融入环渤海经济圈,主动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打造京津冀、雄安新区、环渤海清洁能源保障基地。主动融入全国特高压交直流混联大电网,推进跨省区电力直接交易。积极拓展与全国其他地区的煤炭及电力外送合作,形成能源合作长效机制。

        (三)扩大清洁能源外送。吸引受电省份资本与我省发电企业合作,共同投资建设特高压外送电配套电源。推进新能源跨省跨区交易新机制,以晋北—江苏特高压交易为试点,探索燃煤机组和新能源机组按一定比例打捆外送的方式。研究规划建设新的晋电外送通道的可行性。打通煤层气外输通道,建设连接京津冀、环渤海、雄安新区和中原经济区的输气管网,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性管网的重要枢纽。

        十一、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采取政府出资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方式,设立山西能源转型发展基金。基金定位于推动能源转型,用于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新能源产业提质、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性工程等领域。基金可通过与设区市政府或其他主体合作设立子基金的方式扩大使用范围。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政策。构建科学、开放、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加快培养技术研发、产业管理、国际合作、政策研究等各类专业人才。加强人员国际交流,实施能源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者等培训,增强政策制定者和企业家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的决策能力。

        (三)提升成果转化能力。建设辐射全省的国际化能源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利用线上线下手段,促进国际国内成果转化。鼓励企业承担省内重大原创能源技术成果产业化试验,实现自主创新成果就地转化。在全省域布局若干能源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重点引导科技成果对接产业需求转移转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采取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与能源企业共建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我省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相关关键技术创新,优先纳入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示范和转化推广范围;支持我省建设千万千瓦级风能、太阳能发电基地,规划建设新的外送电、外送气通道,提高清洁能源外送能力;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能源转型的支持力度。

        十二、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山西省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领导小组,指导全省能源革命工作,统等协调全省能源革命的重大事项,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及相关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市政府同时成立相关机构,抓好本地区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责任主体。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深入理解加快推动能源革命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负起责任,密切协调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省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和分工,制定行动计划,抓好工作落实。各市政府对本辖区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工作负总责,研究制定与本行动方案相衔接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三)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跟踪各市、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并根据推进情况及时进行调度督导。将重大工程及举措的推进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市、各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各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进行表扬,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教育普及,把“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理念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宣传教育。注重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有利于加快能源革命的好声音和正能量,积极营造浓厚、持久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社会共识和自觉意识,不断把能源革命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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