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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推空气源热泵|忻州市2018煤改电实施方案

中国炉具网    来源:忻州市经信委    日期:2018-07-10 15:08:54    浏览: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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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2018年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 

        为从根本上解决全市冬季燃煤低空污染,全面完成我市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8﹞8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思路

        按照“政府推动、公司化运作、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统筹考虑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区域清洁取暖工作。其中,城市及县城区域“煤改电”主要作为辅助形式;农村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发展“煤改电”。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统筹考虑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住宅搬迁改造等方面的因素,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结合生态环境达标要求、能源消费结构、用能需求特性和居民采暖习惯等特点,优先发展城市集中供暖工程,做到“能供尽供”,在集中供暖覆盖不到的区域,可由“煤改电”和其他清洁取暖方式作为辅助和补充。因地制宜,按照“群众有意愿,居民可承受”的原则进行改造。

        2.公开公正、依法依规。公开公正,阳光运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程序开展工作。在有关媒体上公开补贴政策、改造户名和工作电话,设置意见箱,积极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公开透明科学选择电采暖设备供应安装厂商。在充分尊重用户主体意愿的前提下,选择适合的技术路径和替代设备,通过积极引导和政策支持,积极推进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

        三、工作目标

        依照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统筹推进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区域清洁取暖工作。实事求是、量力而为、科学合理确定我市“煤改电”目标任务。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全市2018年度清洁取暖“煤改电”计划任务为3501户,具体任务分解见附表。

        四、改造方式

        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结合实际和不同方式技术经济特点,科学选择清洁取暖“煤改电”技术路径。

        1.空气源热泵。利用压缩制冷循环工作原理,以环境空气为冷(热)源制取冷(热)风或者冷(热)水的温度调节设备。特点是舒适节能、运行稳定、使用寿命长、冬可供热、夏可制冷、一次性投资成本较高、后期运行费用适中,适合居民家庭、办公场所等采暖。

        2.蓄能式电暖器。利用夜间低谷电完成电热转换,在采暖的同时将剩余热能贮存在特制蓄热材料内,白天峰电时段将贮存热能均匀释放的采暖设备。特点是适用灵活、安装方便、可充分利用低谷电、一次性投资成本和后期运行费用较低,适合居民家庭及人数不多的办公场所、学校等采暖。

        3.蓄热式发热电缆。以电力为热源、发热电缆为发热体,将电能转换为热能,通过地面以低温辐射形式把热能均匀释放到室内且兼具蓄热功能的采暖系统。特点是舒适度较好、分室控制能力强、电热转化率高、使用寿命长、可利用低谷电,一次性投资成本适中、运行费用低,适合新建或有条件的改造住宅、集体单位等采暖。

        4.其他高效节能环保电采暖设备。

        五、职责分工

        1.市经信委负责全市“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办;

        2.各县(市、区)经信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清洁取暖“煤改电”具体工作,每项工作要具体到人、责任到户。6月15日前,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完成确村确户工作,并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目标责任书(主要领导签订)。

        3.各县(市、区)经信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局要与各级经信、环保、住建、发改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做到与集中供暖、煤改气的有机衔接,各自辖区目标任务的有机衔接。

        4.各县(市、区)经信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局于6月15日前将本单位2018年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联络员名单报市经信委。各县(市、区)经信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局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经信委。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6月15日前)

        市经信委制定忻州市2018年清洁取暖“煤改电”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经信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局根据市级方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行政区具体实施方案。

        (二)改造实施阶段(6月15日-10月15日)

        具体开展实施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要求在10月15日前完成改造任务,具备通电条件。

        (三)工程验收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

        各县(市、区)经信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局对本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煤改电”工程进行验收。市经信委加大对验收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监督、提高效率”的原则,各县(市、区)经信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同,制定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形成主要领导亲手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聚合活动,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务完成、相关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和各自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结合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按月量化工作任务;县、乡、村各级要明确责任单位,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供电企业要全力配合,精心实施。全市上下聚集合力,确保10月底前按期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

        (三)强化监督考核。市经信委建立每月调度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煤改电”工作情况,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确定的改造用户要在改造前和工程验收后分别在媒体进行公示。

        (四)加大宣传推广。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做好群众发动工作,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展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清洁取暖“煤改电”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宣传各自采暖方式的技术经济特点、适用条件及有关推广政策措施,普及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及时开展示范成果展示,推广复制成功经验,提高公众对“煤改电”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推广清洁取暖“煤改电”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联系人:张超凡

        联系电话:3334025

        电子邮箱:xzsjxwn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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