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民用清洁炉具专委会秘书处

郑州市出台散煤治理有奖举报办法(试行)

中国炉具网    作者:宋建巧    来源:郑州日报    日期:2017-02-07 09:51:04    浏览:856
100

       即日起,拨打12315举报违法销售、使用散煤行为可获奖励了。记者近日从郑州市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该办已出台《郑州市散煤治理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即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期间,举报违法散煤加工、销售,违法使用散煤,违反承诺享受补贴,违规套取、骗取补贴等行为情况属实者,可获得100至1000元不同标准的奖励。

       《办法》指出,对举报违法散煤加工、销售,违法使用散煤,违反承诺享受补贴,违规套取、骗取补贴等行为被不同举报人多次举报且内容相同的,经查证属实的,对第一举报人进行奖励,顺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如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举报,按一人举报进行奖励,奖金由共同举报人协商分配;有奖举报实行实名制。举报人举报时,应当提供被举报对象名称、地址(或违法事件发生地)、主要违法事实及照片、录像等相关证据和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协助市散煤办查明违法行为,故意捏造、诬陷或制造事端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市散煤办从受理举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查处理举报事项;情况复杂的,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延长核查处理时间,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办法》同时指出,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惩。

       《办法》规定,举报的违法行为被查处且已结案,违法对象再次涉嫌违法的,可继续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可再次奖励。但是,有举报事实不清、违法主体难以确定或举报内容难以确定的;举报的违法行为已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正在调查处理期间,尚未结案的;散煤治理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其授意他人举报的情形之一的不在奖励范围。

       举报奖励标准为:违法散煤加工、销售点,每点1000元;违法使用散煤,每户100元;违规套取、骗取补贴及违反承诺的,每户100元。市散煤办对举报事实调查核实后,认为应当发放奖励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奖励结果告知最先举报人,举报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散煤办指定地点申请奖励,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

100
版权保护声明:炉具网选发有优质传播价值的内容,可能会做部分删节、修改。我们极其尊重优质原创内容的版权,如所选内容未能联系到原文作者本人,请作者和chinaluju@126.com联系。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