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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祁县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中国炉具网    作者:管理员    来源:祁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3-11-09 10:00:24    浏览: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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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县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指出,持续开展散煤源污染治理。稳妥有序推进清洁取暖改造。2023年采暖季前,完成散煤替代10000户,其中,电代煤7953户、集中供热替代2047户,完成重点区域散煤清零任务。

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县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祁政办发〔2023〕33号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祁县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祁县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重点城市生态环境改善和汾河谷地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消除重污染天气,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以工业、散煤、机动车和面源污染治理为工作重点,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多措并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主要目标

2023年底前,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秋冬季期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PM2.5浓度需控制在47微克/立方米及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超过0天;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PM2.5浓度需控制在55.6微克/立方米及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超过3天。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

1.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工程。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水泥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水泥企业实施停产。(生态环境分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2.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对照《晋中市钢铁焦化煤电供热炭素砖瓦铁合金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七大重点行业深度治理任务,11月1日起,按深度治理标准核定现有企业有组织排放许可总量。(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3.加强供热企业管控。对供热企业开展检查,补齐深度治理短板和环保设施缺项;组织企业对锅炉及其附属设施和配套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对各类物料储棚、堆场、储库和运输皮带、通廊的全封闭情况全面检查,设施破损的及时更换,存在故障的及时修复,确保采暖季稳定达标运行。提前落实煤源,使用低硫、低灰原煤。(生态环境分局、市政园林服务中心、能源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4.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聚焦秋冬季攻坚重点任务,开展驻点监督,采取远程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昼查和夜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对重点涉气行业企业特别是环保绩效未达A级的企业做到全覆盖、全天候监管,重点打击夜间擅自停用环保设施、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不执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等突出环境问题和屡查屡犯企业,依法严查,公开曝光,形成有力威慑。(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二)持续开展散煤源污染治理

5.稳妥有序推进清洁取暖改造。2023年采暖季前,完成散煤替代10000户,其中,电代煤7953户、集中供热替代2047户,完成重点区域散煤清零任务。(能源局牵头)

(三)持续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

6.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完成物流园区清洁运输现状摸底调查,建立大宗货物运输企业清单。(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工信局、能源局、交通局配合)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新能源车辆和甲醇燃料车辆不采取限行管控措施。(交警大队牵头)

7.加大移动源排放达标监管力度。开展在用机动车执法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当地柴油货车保有量的20%,车辆集中的重点场所及重点用车单位的抽测频次不低于每月一次。2024年3月底前,组织开展排放检验机构整治攻坚专项行动,实现监管全覆盖。(生态环境分局牵头,交通局、交警大队、市监局配合)

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查验重型国六燃气车后处置装置。(生态环境分局、交警大队、交通局按职责分别牵头)严厉查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和冒黑烟问题,开展编码登记查验和烟度抽测,做到施工工地和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排放控制区等重点场所全覆盖。(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交通局配合)

8.持续强化油品质量监管。持续清理整顿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非标油品。开展实际使用柴油和尿素抽测,对发现的非标油问题线索进行追溯,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2023年底前,在加油站(点)抽检车用汽柴油实现年度全覆盖;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加油站开展尿素抽检。(市监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四)狠抓面源污染管控

9.强化扬尘综合管控。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重点强化土石方作业洒水抑尘,增加作业车辆和机械冲洗次数,防止带泥行驶。占地面积5000m2以上的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或扬尘监测设施,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强化城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加强清扫与保洁。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整治厂前道路环境,减少道路扬尘污染。(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环卫中心按职责分别牵头)

10.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业农村局牵头)深入推进秸秆禁烧管控,加强网格化监管和专项巡查,充分利用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及时发现火点,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各乡镇负责)

(五)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11.依法依规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明确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工信局配合)

12.开展重污染天气协商减排。对炭素、砖瓦、耐火材料等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低的企业实施协商减排,有效降低秋冬季大气污染物基础排放量。达到深度治理标准要求的企业不纳入协商减排范围。(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13.加强高值热点监测预警。强化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紧盯PM2.5、PM10、SO2、NO2、CO五项重点指标,紧盯分钟和小时超标数据,第一时间预警,充分运用雷达、走航等技术手段开展污染源排查,及时处理处置高值热点。(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为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的关键举措,进一步提高认识,避免出现不担当、不作为、放松监管等问题。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要坚决防止“一刀切”,不得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措施。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细化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建立重点任务定期调度机制;2023年12月10日前,牵头部门负责上报锅炉炉窑清单、村级散煤改造清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情况,2024年4月1日前各乡镇、各部门报送秋冬季攻坚总结。

(三)强化考核督察。对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乡镇及部门下发预警函。对重点任务进展严重滞后、大气环境问题突出或多发的单位组织开展约谈,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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