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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4部门: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23-2030年)

中国炉具网    作者:管理员    来源:农业农村部    日期:2023-06-27 15:58:30    浏览: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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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6号),其中附件4:《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23—2030年)》指出,到2025年,重点建设3.5万座仓储保鲜设施、250座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实现新增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库容1000万吨以上;补上粮食产地烘干设施装备短板,粮食产地烘干能力达到65%。到2030年,累计建成6万座仓储保鲜设施、500座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持续完成一批老旧粮食烘干中心(点)改造提升,带动全国累计新增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库容4400万吨以上,鲜活农产品产后损失率显著降低。附件4原文如下:

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23—2030年)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以打通设施农业产后的痛点堵点为导向,以建设提升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和粮食减损绿色烘干设施为重点,加快谋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全面补齐设施农业产业链配套设施装备短板,有效减少粮食和“菜篮子”产品的产后损失和流通环节浪费,为构建双循环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重点建设3.5万座仓储保鲜设施、250座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实现新增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库容1000万吨以上;补上粮食产地烘干设施装备短板,粮食产地烘干能力达到65%。到2030年,累计建成6万座仓储保鲜设施、500座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持续完成一批老旧粮食烘干中心(点)改造提升,带动全国累计新增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库容4400万吨以上,鲜活农产品产后损失率显著降低。

       二、建设重点

       (一)建设提升产地仓储保鲜设施

       1.建设目标

       在重点镇和中心村,按照经济适用、规模适度、节能环保的要求,布局建设6万座产地仓储保鲜设施,新增产地仓储保鲜库容约 2100 万吨,实现生鲜农产品择期销售、减损增效。

       2.重点建设任务

       聚焦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冷链物流设施短板,结合实际需要在田间地头建设一批具备保鲜、预冷等功能的小型、移动式仓储设施。

       ——— 预冷冷却设施设备。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和真空预冷等果蔬预冷设施设备,降低田间热和呼吸热;建设预冷库、冰水预冷机等肉类冷却设施设备,降低畜禽胴体温度。

       ——— 冻结设施设备。建设速冻库,配置速冻设备,将产品中心温度迅速降至—18°C或以下,保持农产品营养品质。

       ——— 机械冷藏库。采用土建式或装配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建设高温冷库、低温冷库,增强贮藏能力,提高农产品供应质量。

       ——— 气调冷藏库。建设调节控制温度、湿度以及氧气、二氧化碳、乙烯等气体的气调冷藏库,配置相关气调设备,实现温湿度和气体成分精准有效控制。

       ——— 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商品化处理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分切、输送、检测以及供配电等设备提升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

       3.建设布局建设布局。

       主要布局在设施农业优势产区,其中东北地区建设产地仓储保鲜设施5900个、黄淮海地区建设25000个、长江中下游地区建设7700个、西南地区建设7000个、西北地区建设7400个、华南地区建设7000个。

       (二)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

       1.建设目标

       在县域重要流通节点,按照区位优势突出、服务功能衔接的要求,布局建设500个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增强产地冷链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2.重点建设任务

       建设一批集集货、预冷、分选、加工、冷藏、发货、检测、收储、信息等功能于一体的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提高农产品产后集散和商品化处理效率。

       ———主体依托型产地冷链集配中心。主要依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国有农场、流通企业等主体,重点强化仓储保鲜、集散分销及商品化处理等服务能力,建设规模适中的产地冷链集配中心。

       ———园区依托型产地冷链集配中心。主要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工物流园、电商孵化园等产地园区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重点改造公共冷库设施条件,完善数字化产地仓等设施功能,拓展园区冷链物流服务内容,建设具有平台功能的产地冷链集配中心。

       ——— 渠道依托型产地冷链集配中心。主要依托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生鲜电商等渠道,发挥规模、运营、品牌、技术、网络等优势,共建共享共用一批产地冷链集配中心。

       3.建设布局建设布局

       主要布局在设施农业优势产区的县域重要物流节点,其中东北地区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50个、黄淮海地区建设180个、长江中下游地区建设80个、西南地区建设60个、西北地区建设50个、华南地区建设80个。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以提高跨区域流通效率为目标,积极推动建设具有引领产业、辐射城乡和设施农产品应急保供等能力的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形成链接城乡农产品流通的关键枢纽,助力产地冷链物流规模化、通道化、网络化运行。

       (三) 实施粮食减损绿色烘干设施提升项目

       1.建设目标

       推进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全面补上粮食产地烘干设施装备短板,持续推进老旧烘干设施装备更新换代、智能化升级、清洁能源改造等,全国粮食产地烘干能力达到65%,烘干能力基本满足全国粮食产地烘干需求。

       2.重点建设任务

       各地结合实际,构建烘干点与烘干中心相结合的粮食产地烘干体系。烘干点主要完成单一烘干作业;烘干中心除烘干作业外,还应具备一定的产地仓储能力。

       ——— 建设标准化的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点建设内容包括粮食烘干机和配套的清选机、皮带输送机、提升机、除尘系统以及烘干厂区房等,主要以南方稻谷为烘干对象,配备批次处理量50吨以下的单套循环式烘干机。烘干中心建设内容包括粮食烘干机和配套的清选机、烘前仓、烘后仓、皮带输送机、提升机、除尘系统、仓储设施以及烘干厂区房等,其中,配备组合式循环式烘干机的,批次处理量应50吨以上;配备连续式烘干机的,日处理量应100吨以上。

       ——— 分品种、分区域、分规模选择适配的粮食烘干设施。

       东北地区:以烘干中心为主,玉米、大豆产区烘干中心按服务面积10000亩、20000亩、50000亩以上三种规模布局;水稻产区烘干中心按服务面积5000—8000亩布局。玉米、小麦和大豆重点推广连续式烘干机;水稻以连续式烘干机为主、循环式烘干机为辅,适度发展烘储一体化储粮仓。

       黄淮海地区: 玉米、小麦和大豆产区以烘干中心为主,按服务面积2000—3000亩、5000亩以上两种规模布局;稻麦区烘干点按服务面积 300—500亩布局,烘干中心按服务面积600—1000亩和2000亩以上两种规模布局。玉米、小麦和大豆以连续式烘干机为主、循环式烘干机为辅,适度发展烘储一体化储粮仓;小麦与水稻轮作区域重点发展循环式烘干机。

       长江中下游地区:烘干点按服务面积300—500亩布局,烘干中心按服务面积1500—2000亩和5000亩以上两种规模布局。水稻和小麦重点发展循环式烘干机。

       西南地区: 烘干点按服务面积100—200亩、300—500亩两种规模布局,烘干中心按服务面积1000亩以上布局。水稻重点发展循环式烘干机;小麦和玉米以循环式烘干机为主,连续式烘干机为辅;丘陵山区发展小型循环式烘干机和多功能箱式烘干机。

       西北地区:以烘干中心为主,按服务面积2000—3000亩和5000亩以上两种规模布局。小麦和玉米以连续式烘干机为主,鼓励发展烘储一体化烘储仓。华南地区:烘干点按服务面积300—500亩布局,烘干中心按服务面积1500—2000亩和5000亩以上两种规模布局。水稻重点发展循环式烘干机,丘陵山区发展小型循环式烘干机和多功能箱式烘干机。针对粮食产地储藏时间短的特点,北方地区储藏以钢板仓为主、简易房式仓为辅,南方地区以房式仓为主、钢板仓为辅。

       ——— 强化节能、高效、低碳烘干设施装备推广应用。加快现有粮食烘干机环保节能升级改造,因地制宜采用热泵、电加热、生物质燃料、天然气和太阳能等热源,开发创新利用自然空气、太阳能的新型粮食烘储一体化技术,降低烘干作业成本,提高设备使用率和粮食储藏增值能力。加快与烘干仓储设施设备配套的环保型清理、输送、除尘设备和多功能粮情测控装置的研发推广应用,促进粮食烘干仓储适配技术绿色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大投入障保障。

       用好现有支持政策,加强粮食烘干能力建设。按规定按程序将粮食烘干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提升烘干能力。拓展冷链物流与烘干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完善配套金融服务。按规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建设冷链物流与烘干设施予以信贷担保支持。

       (二)  完善配套政策。

       在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基础上,统筹做好烘干与冷链物流设施布局建设与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衔接,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物流企业冷库仓储用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完善烘干中心(点)环保评估,允许其在应急救灾烘干作业时使用清洁燃煤、生物质等固体燃料。

       (三) 强化项目管理。

       制定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与烘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强产地冷链物流与烘干设施建后管护,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冷链物流与烘干社会化管护服务,探索物业化“管”、产业化“用”。对项目建设和运行适时开展科学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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