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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

中国炉具网    作者:生物质锅炉    来源: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2-12-30 16:43:40    浏览: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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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炉具网讯:“积极有序发展秸秆为原料的成型燃料、打拥直燃、沼气工程、热解气化等生物质能源利用,鼓励乡村社区、园区以及公共机构等推广打捆直燃集中式供热、成型燃料+生物质锅炉供热、成型燃料+清洁炉具分散式供暖等模式,加快实施区域秸秆供热改造,扩大秸秆成型燃料加工生产规模。”近日,吉林省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吉林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科技支撑、市场运作”的原则,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为重点,兼顾基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全面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工作,以中央财政补助项目资金为支撑,打造秸秆利用整体推进县,总结提升经验作法,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全面落实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各项措施,努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2022年,全市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3个,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6个。预计实现秸秆“五化”利用量404.65万吨,其中饲料化利用量230.21万吨,肥料化利用量70.82万吨,基料化利用量2.36万吨,能源化利用量95.96万吨,原料化利用量5.3万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4%以上,秸秆利用重点具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积极有序发展秸秆为原料的成型燃料、打拥直燃、沼气工程、热解气化等生物质能源利用,推动舒兰东晟、磐石宏日等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平稳运行。鼓励乡村社区、园区以及公共机构等推广打捆直燃集中式供热、成型燃料+生物质锅炉供热、成型燃料+清洁炉具分散式供暖等模式,加快实施区域秸秆供热改造,扩大秸秆成型燃料加工生产规模,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率达到19.94%。

       强化重点县建设。永吉、舒兰、磐石3个重点县,围绕秸秆“五化”利用,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围绕落实秸秆还田离田利用技术、扶持培育市场化主体、建设展示基地、开展监测评价等工作,打造利用样板,示范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总结形成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每年至少举办1次秸秆综合利用现场会,带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向高质量方向发展。

吉林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3

吉林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
吉市秸综联办〔2022〕4号

关于印发《吉林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吉林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吉林省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吉林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吉林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2年12月16日

吉林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农业绿色发展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按照《吉林省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科技支撑、市场运作”的原则,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为重点,兼顾基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全面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工作:以中央财政补助项目资金为支撑,打造秸秆利用整体推进县,总结提升经验作法,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全面落实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各项措施,努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全市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3个,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6个。预计实现秸秆“五化”利用量404.65万吨,其中饲料化利用量230.21万吨,肥料化利用量70.82万吨,基料化利用量2.36万吨,能源化利用量95.96万吨,原料化利用量5.3万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4%以上,秸秆利用重点具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秸秆“五化”利用

       1.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针对当地土壤类型和气侯特点,选择适宜的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玉米秸秆翻埋还田、玉米秸秆碎混还田、保护性耕作覆盖还田、水稻秸秆翻埋还田、水稻秸秆旋耕还田、水稻秸秆原位搅染还田、大豆秸秆还田等技术模式,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率达到14.72%。

       2.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加快推进我市“秸秆变肉”工程,落实秸秆饲料化政策,扩大鲜食玉米、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和收贮量,加快秸秆青(黄)贮、颗粒、膨化、微贮等技术推广应用,鼓励茎穗兼收等饲料加工机械应用,推进秸秆饲料收、贮、用市场衔接,稳步提升秸秆饲料化利用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47.83%。

       3.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积极有序发展秸秆为原料的成型燃料、打拥直燃、沼气工程、热解气化等生物质能源利用,推动舒兰东晟、磐石宏日等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平稳运行。鼓励乡村社区、园区以及公共机构等推广打捆直燃集中式供热、成型燃料+生物质锅炉供热、成型燃料+清洁炉具分散式供暖等模式,加快实施区域秸秆供热改造,扩大秸秆成型燃料加工生产规模,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率达到19.94%。

       4.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依托我市食用菌产业发展,利用秸秆生产草腐菌类食用菌基质、水稻育苗基质、鸡蛋蛋托,用于菜菇生产、水稻育苗、蛋品运输等,带动秸秆产业化发展,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率达到0.49%。

       5.推进秸秆原料化利用。大力推广发展秸秆生物炭、有机肥产业,扩大肥料施用范围,形成规模效应,以加工草绳、草垫等秸秆制品为重点,培育秸秆可降解制品生产,丰富产品结构、加强市场推广,利用秸秆绿色环保优势,提升秸秆高值化、产业化利用水平,推进秸秆原料化利用率达到1.1%。

       (二)强化重点县建设

       永吉、舒兰、磐石3个重点县,围绕秸秆“五化”利用,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围绕落实秸秆还田离田利用技术、扶持培育市场化主体、建设展示基地、开展监测评价等工作,打造利用样板,示范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总结形成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每年至少举办1次秸秆综合利用现场会,带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向高质量方向发展。

       (三)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各县(市)区安排专人负责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根据农业农村部台账填报有关要求,规范调查方法和操作流程,认真开展数据采集、填报、汇总和上报等工作,在要求时限内通过“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完成数据报送。各级农业部门加强数据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台账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吉林市秸秆综合利用联席会议机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规自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金融办等部门共同参与,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加强组织推动,细化“五化”利用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逐个地块明确处置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县(市)区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调度、督促相关部门推进秸秆利用工作,按时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编制区域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制定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资金使用等,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强化技术支撑。组织成立市级秸秆综合利用专家指导组,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开展重大问题调研并提出解决措施建议,为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制定、任务落实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各秸秆利用重点县也要建立县级秸秆综合利用专家指导组,强化指导服务,总结简便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因地制宜推动技术集成示范应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

       (三)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站、微信、短视频等媒体,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提升秸秆处理企业、合作社和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秸秆处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化技术培训,总结重点县创新经验和有效做法,推广典型模式和创新机制,引领提升各地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四)严格工作考核。各重点县要加强中央资金使用管理,制定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工作合账,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和总结,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非重点县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资金扶持,加强与东北黑土地保护工程、保护性耕作等政策的衔接配合,推动政策同向用力、整体联动,保障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按期完成。

       附件:1.各部门职责分工
       2.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年度任务明细表

       附件1:各部门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具体负责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推进和指导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能源化、原料化项目建设推进和指导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秸秆全域禁烧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协同发改部门负责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项目推进指导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资金的拨付及各区市级资金的合理及时使用监督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及秸秆收储场用地依法给予支持,将秸秆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等环保项目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做好项目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
       市金融办负责引导全市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给予贷款政策支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监管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统计数据,为秸秆综合利用量提供数据支撑。

吉林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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