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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市平鲁区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中国炉具网    作者:生物质燃料    来源:朔州市平鲁区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2-12-09 11:01:56    浏览: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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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炉具网讯:近日,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印发指出,坚持农用优先,因地制宜,科学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突出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关于补助,支持园区集中供热设备改造补助预算12.3万元。为推动加强对秸秆生物质燃料的利用,重点对山西欣华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两台生物质蒸汽发生器进行补助,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扩大秸秆固体生物质燃料适用范围,提高秸秆利用率,改善农村大气环境。

       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补助预算348.459万元。补助直接用于收获、捡拾、打捆、运输、加工利用的专用设施(秸秆存储加工车间)、专用设备(农机具、秸秆燃料生产线设备、秸秆饲料生产线设备)等,具体对朔州市新玉农牧有限公司新建秸秆加工储存车间(砖混结构)和建立秸秆饲料加工生产线补助213.528万元,对朔州市平鲁区光禾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建立秸秆燃料生产线补助75.44万元,对朔州市平鲁区富贵农牧专业合作社和朔州市平鲁区忠生农牧专业合作社建设秸秆加工储存车间(彩钢结构)分别补助32.718万元和18.696万元,对朔州市平鲁区牧源草业有限公司购买秸秆打捆机械设备补助8.077万元。

平鲁区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朔州市平鲁区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办科发〔2022〕1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实施好我区2022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年度“三农”重点任务要求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多措并举,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以提升产业为方向,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秸秆全量利用为目标,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设为保障,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运行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导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健全,秸秆利用市场主体进一步壮大,市场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秸秆产业化利用结构更加优化,建立完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建设物联网智能检测终端,完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监控管理,形成本区域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三、基本情况

       平鲁,古称紫河,地处晋陕蒙三省区交界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11°52′至112°41′,北纬39°21′至39°58′。西北沿长城与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和林格尔县接壤,西南与本省忻州市偏关县、神池县毗邻,南连朔城区,东接山阴县,东北邻右玉县。疆域基本呈正三角形,南北长69.5公里,东西宽67.9公里,总面积2314.5平方公里。现辖2镇、10乡、1个街道办、1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共224个行政村,总人口21.1万,农业人口18.2万。平鲁境内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凉爽,夏季炎热,秋季晚凉,冬季严寒,气温年较差和日较差大,年平均气温5.5℃。根据2020年农村土地确权数据全区总家庭承包耕地面积952803.02亩,2019年年底实行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0万亩,现实有耕地面积752803.02亩。今年全区农作物播种面积749967.701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89467.941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160499.76亩。粮食作物中:谷物469932.94亩、豆类58490.58亩、薯类61044.42亩;经济作物中:油料作物103883.14亩,中草药材12978亩,茶叶31622亩。2022年全区秸秆理论产生量为90461.11吨。

       四、基本原则

       (一)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坚持农用优先,因地制宜,科学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突出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

       (二)统筹推动、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秸秆资源及利用现状,统筹谋划,合理布局,优先发展具有一定基础的秸秆饲料化、燃料化等利用方式,逐步推动壮大秸秆基料化、肥料化、原料化利用模式,形成多元的秸秆利用模式,稳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

       (三)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通过强化政策引导,培育产业环境,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环节市场主体活力,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实现多方共赢。

       (四)示范带动、形成机制。围绕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能力提升,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各类长效性的秸秆收储、加工、利用项目建设,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五、重点工作

       (一)全面加强源头治理。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坚持疏堵结合,做好宣传引导,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鼓励科学处理将秸秆变废为宝,从源头上解决露天焚烧秸秆问题,切实保障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减少因焚烧秸秆造成的火灾损失。

       (二)扶持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一批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训一批专业化人才。依托我区秸秆利用潜力大、多元利用能力强、收储运市场前景广的企业(合作社)构建覆盖全区的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逐步形成市场化的秸秆收储供应加工利用体系,实现全区秸秆综合利用长远、长效。

       (三)推动秸秆离田高值利用。鼓励企业(合作社)、畜禽养殖场(户)开展秸秆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肥料化、原料化离田利用示范,提升优质秸秆饲料供给能力,鼓励有机肥生产企业、广大农户结合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行动,扩大利用秸秆(边角料)制作有机肥消纳量。

       (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采取邀请专家指导、举办技术培训班、组织现场示范、外出参观观摩、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化水平。

       (五)建立健全秸秆资源台账。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秸秆资源数据采集,建立科学规范的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调查监测标准和方法,建立秸秆资源数据库,掌握全区农作物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为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六、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69.141万元,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带动企业投资519.141万元。

       七、项目支持对象、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一)支持对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企业自愿申报、乡镇审核遴选、区农业农村局考察研究确定”程序从我区实施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以及从事秸秆专业收储、农机专业服务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中选定项目实施主体14家。根据平鲁实际情况,今年重点以秸秆饲料化、燃料化为主,逐步推动我区的秸秆综合利用,其中秸秆离田以高石庄乡、阻虎乡、下水头乡、向阳堡乡为集中利用中心,辐射扩散周边村庄进行离田储存,进行综合利用,并扶持秸秆利用设施建设和设备购买。

       (二)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按照“谁利用秸秆、谁实施作业、谁享受补助”“资金与任务相匹配”的原则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主体进行适当补助,补助资金总额450万元。对新建1000平米以上秸秆存储加工车间,原则上按不超项目建设投资总额的50%给予补助;新购置专用农机具设备,原则上按不超购置价格50%给予补助,单台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享受机器设备购置补助的社会主体将不得再享受农机补贴。

       1、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补助预算348.459万元。补助直接用于收获、捡拾、打捆、运输、加工利用的专用设施(秸秆存储加工车间)、专用设备(农机具、秸秆燃料生产线设备、秸秆饲料生产线设备)等,具体对朔州市新玉农牧有限公司新建秸秆加工储存车间(砖混结构)和建立秸秆饲料加工生产线补助213.528万元,对朔州市平鲁区光禾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建立秸秆燃料生产线补助75.44万元,对朔州市平鲁区富贵农牧专业合作社和朔州市平鲁区忠生农牧专业合作社建设秸秆加工储存车间(彩钢结构)分别补助32.718万元和18.696万元,对朔州市平鲁区牧源草业有限公司购买秸秆打捆机械设备补助8.077万元。

       2、支持园区集中供热设备改造补助预算12.3万元。为推动加强我区对秸秆生物质燃料的利用,重点对山西欣华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两台生物质蒸汽发生器进行补助,促进我区能源结构调整,扩大秸秆固体燃料适用范围,提高秸秆利用率,改善农村大气环境。

       3、秸秆离田示范作业补助预算73.32万元。全区秸秆离田示范作业面积计划2.82万亩,实施主体共9家,分别为:朔州市平鲁区平民农牧专业合作社、朔州市平鲁区为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朔州市平鲁区鑫拱门农机专业合作社、朔州市平鲁区国鹏农牧专业合作社、朔州市森态山水养殖有限公司、朔州市平鲁区全义农牧有限公司、朔州市平鲁区敬德茂丰种植专业合作社、朔州市平鲁区致富康草业有限公司、朔州市平鲁区忠生农牧专业合作社(离田收储)。示范作业流程主要包括:人工或机械收获—机械化秸秆捡拾打捆—拉运离田—秸秆收储—利用。补助标准为每亩26元,示范作业补助面积以农机作业物联网管理平台数据为主要依据,不超过划定面积。

       4、农机作业物联网建设补助预算10万元。安装1台物联网终端监控大屏(LED显示屏),预算10万元。物联网管理运营器件统一安装适配,农机作业物联网终端由作业主体自费安装,数据接入农机作业物联网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5、其它费用预算5.92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秸秆台账资源建设、项目审计等费用。

       八、实施步骤

       根据项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项目实施从2022年5月1日开始,到2022年12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5月1日-8月10日)

       按照项目资金下达文件和项目实施相关文件要求,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开展项目政策宣传、实施主体遴选通知和实施主体摸底调查,科学合理编制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和备案。

       (二)实施阶段(8月11日-12月9日)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实施主体签定相关协议,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宣传培训活动,推进落实项目建设。

       (三)总结验收(12月10日-12月31日)

       开展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估考核,完善项目管理档案,全面总结项目建设工作,完成财政补助资金支付和使用。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草牧业发展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朔州市平鲁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推进项目落实。各乡镇(街道办)要认真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直接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主体和辖区内农机具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主体实施、农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制度规定,规范项目实施。对朔州市平鲁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山西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施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确定补贴对象、严格实行合同管理、严格项目社会监督、严格财务管理、严格项目验收。

       (三)强化培训指导,营造良好氛围。聘请省、市、区有关专家围绕秸秆综合利用配套技术,开展技术政策培训、示范观摩、现场交流活动。同时,抽调技术骨干组建全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组,指导实施主体优选成熟可靠、先进适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总结编制本区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清单。项目实施期间,要至少组织1次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和1次现场示范观摩活动,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环境。

       (四)加强项目监管,搞好考核验收。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山西省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自评估表》要求和考核办法,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严格执行绩效考核程序,做好秸秆综合利用考核验收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省农业农村厅、朔州市农业农村局。

       (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完备达效。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原则,加强项目安全管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控,切实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朔州市平鲁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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