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开展省级“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备案的通知指出,开展省级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备案是落实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请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2022年4月28日前,将本地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报国家能源局备案;尚未完成“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和印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请在规划编制和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未专门编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请将有关规划中涉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内容报送备案。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省级“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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