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近日,青海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清洁取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蓄热式电锅炉电价政策,根据全省光伏发电出力时段,结合蓄热式电锅炉生产特性,调整采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当地供暖期内,设定上午9点至下午17点(8小时)为谷段(即电锅炉蓄热时间),电价执行0.16元/千瓦时,晚上19点至凌晨1点(6小时)为峰段,电价执行0.54元/千瓦时,其余时段(10个小时)为平段,电价执行0.35元/千瓦时(以上电价均含基金和附加)。
通过调整清洁取暖峰谷电价,推动以蓄热式电锅炉为主的清洁取暖项目在全省范围内有效实施。青海省此次对清洁取暖峰谷用电时段进行了重新划分,进一步拉大了峰谷电价差,且谷电价格降幅明显,该项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利好蓄热式电锅炉清洁取暖在青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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