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9月27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支持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发展,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逐步扩大非化石能源消费,统筹推进氢能利用,推动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支持用能单位采用高效节能设备,推广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回收、能量梯级利用、利用低谷电以及先进的用能监测和控制技术,实施新能源、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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